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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遵循
2016年12月28日 15:11 来源:求是网   作者:张小帅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内法规的根本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关键词:党内法规;党章;制度;党章规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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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内法规的根本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目标和指导思想

  党章在总纲中规定了党的性质、目标和指导思想。在性质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目标方面,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在指导思想方面,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牢牢坚持和维护党章所规定的党的性质、目标和指导思想。同时,结合新的时情、国情、世情,只要不违背党章所规定的党的性质、目标和指导思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相应方面可以有所发展。例如,在目标方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必须统筹兼顾党的最终目标和当前目标,不能为了最终目标而忽视当前目标,亦不能为了当前目标而废弃最终目标。这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必须以党章规定的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另一方面必须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当前目标。在指导思想方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章所规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这些思想都是在党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经实践证明契合国情的切实有效的思想。同时,在新的时情、国情、世情下,亦必须坚持经新的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

  党章规定了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基本要求

  党内法规是实现制度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载体。党章在总纲中规定了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亦必须坚决实现这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章规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特别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当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目标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意味着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并不意味着可以为了经济发展而置其他方面于不顾。在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必须以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任何以非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的行为都应当禁止。同时,必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必须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决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的领导要求不断地改善党的领导,在当下就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改革开放在当下则一方面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另一方面要求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发展,不能闭关锁国。因此,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当下就是要统筹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党内的制度保障。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而言,一方面必须修改或者废止无法在实践中有效实施或者已经落后于实践的党内法规,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了修改;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宣布废止那些不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党内法规。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将之上升为制度,用党内法规进行规定。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在这方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贯彻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禁止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同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过程要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内容亦要保障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各项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这就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必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必须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必须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章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积极行使权利和切实履行义务是党健康发展的关键。例如,党员积极地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可以增进对党的了解;党员积极地在党的会议上和党刊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可以集思广益,提升党的政策的民主性和可接受程度;党员积极地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能够顺利换届;等等。同时,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员必须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才能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才能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才能使党仅仅依靠群众、不脱离群众;等等。因此,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要保障党章所规定的的党员权利,不得侵犯和剥夺党员权利,又要细化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便于党员义务的切实履行。例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党章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制度

  党章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规定了各级代表大会和各级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任期、职权、工作程序等内容。例如,党章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六项职权,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有四项职权等,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需要承担八项任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章第六章专门对党的干部进行规定,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各项党员义务,同时还必须具备所规定的的六项基本条件。党组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的党的组织,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党章第九章专门对党组进行了规定,例如,规定党组承担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多项任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对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规定时,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

  党章规定了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章第七章对党的纪律进行了专门规定。例如,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五种;规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同时要协调党纪与国法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分;规定了进行纪律处分的程序等内容。第八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进行了专门规定。例如,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主要任务等内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对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进行相关规定时,必须遵守党章的规定。例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所规定的党的纪律细化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

  党章还对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党徽党旗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党章作为最根本的党内法规,经历了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凝聚了全党的智慧,规定了党各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只要党章能够发挥作用,得到充分贯彻实施,那么党就能够健康发展。因此,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制度治党的有效举措,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唯有在党章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才能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研部教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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