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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非西方民主是西方民主话语的产物,概念的模糊性与实践的分歧性是其无法克服的弊端。对西方民主的批判与超越不能陷入“非西方民主”的理论陷阱,而应以民主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为立足点。只有认清西方民主话语的意识形态限制,构建以多民主精神、多民主变量类型以及多民主实现模式的理论架构,才能真正超越西方民主话语中的“非西方民主”困境。在民主治理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民主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是民主全球化的唯一途径,扬弃了以“民主-专制”为基础的西方民主话语,证明差异性的制度表现形式是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关键词:非西方民主;实现形式;多样化;全球治理
作者简介:亓光,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21116)
如何超越西方民主的话语霸权,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当今世界,民主在不同国家以不同方式实现的自我发展已不断成为国家间的政治力量再平衡的有效方式,不同国家民主治理模式的兴衰大有取代国家兴衰而成为新政治格局的主题。人们一度期望,非西方民主将超越西方民主的垄断。但是,事与愿违的是“颜色革命”、中东、拉美、北非的民主化改革在非西方民主的旗号下步履维艰。因此,有必要认真反思:非西方民主是什么?它真的不同于西方民主,又是否当真能够取代西方民主?如今,尽管我们批判西方民主的话语霸权,却忽视了西方民主已然披上了“非西方民主”的话语伪装。只有在花哨的宣传话语与理性的话语分析之间,揭示非西方民主的概念迷惑性及其在实践中的种种幻相,才能科学地阐明民主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必然性,从而更加自信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
一、西方民主话语中的非西方民主:一个概念框架的批判
非西方民主是针对西方民主的。一般而言,西方民主是指自由式民主(liberal-democracy)及其在西方国家的实现形式。以此推之,非西方民主应是与自由式民主不同的其他民主实现形式。在现实中,当今世界对于民主价值或民主的原则性描述——是相似的。概括起来,竞争性、自由性、共识性、多数性、参与性、协商性与平等性是民主理念的基本内容,但是这些理念如何通过政治制度和机制的形式加以实现,则有正确与错误、进步与落后、真实与虚假之分,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正因为如此,科学地看待“非西方民主”,应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
一方面,“非西方民主”是一种流行的政治话语。自20世纪60年代起,很多西方政治家和学者在批判西方民主的弊端同时就提出并倡导探求某种非西方民主的实践形式,而“非洲民主”、“拉美民主”、“亚洲民主”作为非西方民主的代表则先后成为焦点。客观上,这种讨论和尝试的确揭露了西方民主的理论的狭隘性和实践的局限性,并成为“非西方民主”提出的思想雏形。在学术界,很多学者都意识到“如果发展中国家意图获得长久的稳定,需要多元主义、权力分享以及能够解决而非压制矛盾的制度。但是,这并不要以欧洲和北美为范例:发展中国家必须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制度。”[1]与非西方民主的理论地位不断上升相应的是,它的实践价值被广泛认同,并逐渐成为一项重大且严肃的政治议题,正如联大决议所言“尽管民主国家具有很多共同特征,但是民主并没有一种单一的模式”[2]。
另一方面,“非西方民主”的政治话语是模糊的,甚至出现了“很多发展中的民主国家已经深深陷入低度发展和低度民主的恶性循环之中”[3]。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非西方民主并没有真正倡导不同的政治原则与制度形式。非西方民主模式论者批评西方民主推销的是普世民主价值下的单一制度形式同时,往往只赞同自己推崇的“非西方民主”,其仍是单一的。可见,在民主理念实现形式的思维特点上,当下的非西方民主与其批判对象却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并未真正把握民主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真谛。其二,非西方民主是否等同于非自由式民主的并不明确。众所周知,由于现代民主理念是践行自由式民主的后果,因此有些国家极力将较为抽象的民主理念与民主实现形式的相分离,但有的国家却只是意图寻找具有本土资源特色的民主实现形式。由此可见,孰是孰非的分歧也必然会影响对非西方民主的理解共识,假如非西方民主的吁求仅仅停留在“吁求”,则难免会模糊化。那么,有没有理解共识的可能呢?这就指向了非西方民主的具体实践。
民主作为一个本质存疑概念,很难形成共识性理解,因此概念的模糊性也就在所难免。但即便如此,非西方民主作为西方民主的对立面,应在实践中具备有别于西方民主的基本特征。但事实并非如此。
众所周知,非西方民主的主要实践形式包括阿拉伯式(北非、中东地区)、非洲式、拉美式及亚洲式。很多研究表明[4],上述实践与典型的西方自由式民主之间并不在“非自由式的非西方民主”与“西方自由民主”的冲突,无法支撑这些非西方国家中民主实践的共同性,更未能成为非西方国家中成为理解“非西方民主”的话语共识。而导致“非西方民主”理解共识缺失的真正原因在于不同的历史进程与政治发展所产生的差别化、碎片化形式。如,拉丁美洲在民主化之前大多数国家采用寡头政体,而这直接决定了任何倾向于“再分配”的政体形式在这里难以适用,在这些国家的政治传统中“自由的平等”是不可接受的,因而也就无法在这种价值观念基础上实现民主;而在非洲,所谓“部落民主政体”则根植于长期的殖民统治以及殖民统治瓦解后长期缺乏有效的国家建构的政治传统;至于亚洲,这里的国家在古代就培育出了具有强权却相对公道的国家建构,在这种建构体系中社会与共同体的目标要优于个体诉求,因而它们的民主实现形式就不同于西方民主的“社会-国家”方式而更多采取自上而下的实践路径。[5]显然,这些传统所具有强大影响力必然会带来多元化的非西方民主,而达成理解共识的难度也就自然增加了。简单了解民主国家史就会发现在“地理-观念”标准下将民主划分为“西方”与“非西方”缺乏历史依据。传统(历史较久)的民主国家往往要比新生的民主国家更强调“自由”的重要性,而西方与非西方并不具有显著的区分意义。人们往往会发现很多东欧国家选择与拉美国家相似的民主样态,而如土耳其这样的典型的非西方国家却采用了多数人的票决制,南非则采用了合意制[6]。集权程度与司法审查的水平等典型的西方式民主衡量标准也并不会以“西方”与“非西方”为界而截然划分,很多亚洲国家比西方国家更加偏爱小政府,热衷于精简机构[7]。此外,国家治理的基本结构、控制模式与调节机制[8]多有不同甚至截然对立,但地域并不是造成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的变迁趋势与传统国家的基础结构相互融合的时代,一体化与碎片化在矛盾中并存,西方与非西方的政治区分也随之变化。显然,“非西方民主”面对的问题不但非常严重而且异常难以判定,而弄清这些问题则是客服它进而实现科学的民主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前提条件。
从本质上看,非西方民主仍属西方民主话语,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化的衍生品,这也是其无法克服概念模糊性与实践矛盾性的根本原因。
第一,在社会价值与政治发展的关系上,非西方民主将对西方价值观与社会规则体系的批判等同于民主价值的批判,即将民主价值在西方国家实现后产生的衍生理念与社会政治规范等同于民主价值与理念本身,在批判前者的同时一并否弃了后者,犯了“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的错误。第二,在社会发展的正当性方面,非西方民主误认为经济正义对于分配正义的超越要求建构一个完全不同于适应分配正义体系的民主政治新结构[9]。很多非西方民主论者发现自由式民主与个人主义或个人占有主义及其建构其上的市场经济体系密切相关,而在这种体系维系社会正当秩序的是分配正义,无法真正实现经济正义。那么,西方民主的理想是保障式、发展式至高是均衡式的民主模型,而无法达到民主实现的最高级形态——参与式[10],由此武断地否定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正义性,犯了“指鹿为马”的错误。第三,非西方民主过分夸大了文化决定论,陷入了文化本质主义的窠臼。其正确地批判了西方民主在将其民主实现过程中形成的社会习俗与价值观输出给其他国家以建构当地的民主制度时[11],却错误地认为本土资源的文化性决定着民主的实现形式。事实上,文化与制度一方面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另一方面文化本身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本土资源不是民主实现形式的决定条件,而是其保障条件,是互构关系。第四,非西方民主陷入了西方民主与威权主义的适度弱化之关系的争论。达尔对管理型民主与软化威权的支持激发了西方民主论者对非西方民主的普遍质疑,以善恶为标准将民主与专制二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专制与民主这组二分话语的基础本身就是“西方”的——源出柏拉图,那么非西方民主进入这一争论就等同于认同了西方民主话语的道德假设。简言之,非西方民主的根本问题是其基本理念的自身缺陷。只有跳出非西方民主的话语限定,才能够更合理有效地理解民主实现形式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