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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一、探索主体与客体的古代起源和近代繁衍
宇宙万物都有其各自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人,作为万物之灵,自从进入文明社会,就开始探索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我、人与心灵的关系。我认为,《易经》可以说是我国古代周朝流传下来最早概述万物变易之理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一部经典名著。我国的老子、庄子、孔子、孟子,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等都是古代探索主客体关系卓有成就的伟大思想家。他们已经具有朴素的唯物论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指出了作为主体的人可以逐步认识客体世界,不过还含有神秘的色彩和猜测的成分。同时他们还抨击了社会的黑暗面,提出了自己的社会理想,尽管无法实现。
只有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革命、产业革命、生产力革命和社会革命的实现,农业文明转变为工业文明,世界五大洲开始联结成一体,才可能拓宽、深化人们的洞察力。于是从14世纪初到19世纪初欧洲涌现了一批灿若群星的诸子百家:但丁、布鲁诺、康帕内拉、维科、莫尔、培根、霍布斯、洛克、配第、斯密、李嘉图、欧文、蒙田、笛卡儿、孟德斯鸠、伏尔泰、摩莱里、马布利、卢梭、狄德罗、爱尔维修、达兰贝尔、霍尔巴赫、蒙克莱田、魁奈、巴贝夫、圣西门、傅立叶、闵采尔、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费尔巴哈等等,对主客体关系的研究多视角地展开,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和广度。据我细查,在现代英文中,主体(subject)和客体(object)二词是在14世纪才出现的,其他如法文(sujet,objet)、德文(subjekt,objekt)等情况也相似。这二词都是从古拉丁文演变而来。哲学家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论证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观世界的客体怎样相互依存、互相作用的。在16-17世纪,哲学家先是揭示主客体之间的差别,到18世纪他们又把主客体二者对立起来,到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才进入探索主客体二者之间的同一性,认定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的,二者的同一是达到真理的前提;而且已经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从认识者和被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发展为实践者和被改变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们对主客体关系的论证还停留在唯心论上,即把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夸大为本源的、非派生的,甚至夸大为派生一切的世界本体。而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则从各自的经济、政治、法律领域说明市民社会经济人、公民、法人的主体作用与市场、国家、社会的关系。他们反对封建贵族和僧侣的压迫,为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统治立论。只有社会主义学家对资本主义制度持批判态度,主张依靠先知先觉的仁人志士说服统治阶级去实现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还停留在空想社会主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