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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实现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需要该区域文化尤其是政治文化的相融,因为政治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文化生产力,克服差异、实现多国政治文化融和是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内在要求;要在认清泛北区域多国政治文化的差异性与相容性的基础上,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则,建设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多样性条件下合作共赢的政治文化。
【关 键 词】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政治文化;差异;融合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是一个跨国和跨省的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构思。该区域包括以广西为中心的中国西南部、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七个国家。合作与发展的重点是打造“海上东盟”平台,加强港口物流合作,促进区域内产业对接与分工合作,扩大相互贸易与投资,大力发展临海工业,联合开发海上资源,加快临海城市发展,形成一批互补互利、相互促进、各具特色的港口群、产业群和城市群,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泛北部湾经济区已经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在论证其可行性,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泛北部湾地区的国家领导人积极响应,东盟秘书处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地区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给予赞同和支持。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已经由共识走向实践,确立了一系列合作原则和项目,可以说,北部湾已经风生水起。
泛北部湾既是一个经济合作区域,同时也是一个文化交流区域。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区域文化尤其是政治文化的相融与支撑,因为文化决定经济——生产与市场以文化尤其是政治文化交流为前提。因此,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的多国政治文化差异与融和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政治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文化生产力
1.政治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基本要素
区域经济的发展缘于该区域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其中,文化生产力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所谓文化生产力,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将人类自身的思想、理念和情感作用于一定载体,转换为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和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文化生产力的作用表现为:一是生产力最活跃因素——人在经济建设中富有特殊的思想、理念和情感,拥有自己的追求并转化为具有民族特点的物质产品,以适应时代文明的发展并满足本区域和全球性的要求;二是人们进行形而上的文化形态生产。正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指出的:“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
无论是哪一种文化生产力,都具有突出的意识形态特征,都是生产者思想、理念、意志、态度、情感、愿望和价值取向渗透于全部文化生产过程的结果,而这些要素的凝聚,准确地说,是一种政治文化的作用,或者说以上文化生产力中的重要成分是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2],政治文化的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中民族和国家的政治信仰和政治感情的一致性至少是相融性,这样才能有区域经济合作意向并走向经济贸易合作实践。二战以来世界多种区域经济合作的事例足以说明政治文化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如意识形态对立时期的“马歇尔计划”和“莫洛托夫计划”导致的欧洲出现两个区域性特征和原东盟区的建立就是政治信仰、政治态度和政治情感等政治文化因素作用的结果,而现在的欧盟这个最典型的区域经济合作区对欧洲各国政治文化进行重新整合,才使该区域经济合作具有了政治文化认同,虽然政治文化差异不可能消除,如宗教问题就有可能导致欧盟合作中的某些不和谐,而实现政治文化差异的融合是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不可轻视的重要任务。
2.克服差异、实现多国政治文化融和是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内在要求
差异具有产生吸引以促进合作和导致对立以阻碍合作的双重性。因此,区域经济合作都要面临如何正确对待政治文化差异,避免原则性分歧以实现政治文化融合的问题。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克服差异,实现政治文化融合的任务十分艰巨。区域经济合作各方必须形成共识,这种共识从表面形式看是经济层面的,如2007年7月26日召开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达成八大共识,即共同获益的共识。合作中始终兼顾各方各国的利益,尊重各国的资源选择,广泛吸引各种合作伙伴参与;先导领域合作的原则;以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共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共识;加强金融合作的共识;逐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尽快成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跨国专家小组,由泛北部湾各国、东盟秘书处,亚洲开发银行机构的官员和专家共同组成。建立政府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纳入现有的“10+1”合作框架;发挥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合作前沿和窗口的共识;行动更加务实,各方共同努力的共识等。
以上各项共识都是以本国的根本利益包括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民族安全为前提的,这些利益最大化(建立在双赢或建立在“非零和”模式基础上)和安全战略内含着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各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政治态度、政治情感乃至政治信任等要素,只有真正形成了政治互信基础上的文化相通相容,才能为该区域经济合作奠定稳固的基础。毋容置疑,泛北部湾经济区中的以广西为中心的中国西南部、越南以及相邻北部湾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七个国家的政治文化差异问题十分突出是不争的事实,要实现经济合作与和谐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克服差异,实现政治文化的融合。
二、泛北部湾经济区多国政治文化的差异性与相容性分析
1.泛北部湾经济区多国政治文化的差异性
由于泛北部湾区域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宗教和民族习惯等存在很大差别,因而使合作各方的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价值等政治文化都有较大差异。
第一,在政治心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差异是大国与小国的心理自尊性差别以及经济发展程度的心理认同差异两个方面。
首先是大国与小国的心理差别问题。泛北部湾经济区的七个国家中,中国最大,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面积。而东南亚总面积44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3亿。其中,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六个国家所占的比例就更小。国家的大小在一个区域合作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显然不一样,必然带来各国在区域性国际活动中的政治心理不同,如何调节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其次,经济发展程度也会造成经济合作中的心理认同差异。泛北部湾经济区七国2006年经济总量排位依次为:中国,25122.75亿美元,人均1911美元 ;
印度尼西亚,2643.57亿美元,人均1077美元;泰国,1965.78亿美元,人均3042美元;马来西亚,1318.16亿美元,人口2339万,人均5636美元;新加坡,1215.34亿美元,人均,27068美元;菲律宾,984.76亿美元,人均1101美元;越南,482.62亿美元,人均572美元;文莱,57.43亿美元,人均15139美元。按照人均排位依次为:新加坡27068美元,文莱15139美元,马来西亚5636美元,泰国3042美元,中国1911美元,菲律宾1101美元,印度尼西亚1077美元,越南572美元。[3]
在经济贸易额上,中国与各国的贸易量也有很大差别。2005年,中国与新加坡的贸易额为331.49亿美元,与马来西亚为307.03亿美元,与泰国为218.12亿美元,与菲律宾为175.58美元,与印度尼西亚为167.89亿美元,与越南为81.96美元,与文莱为2.61亿美元。
大国与小国,富国与发展滞后的国家,贸易量大小的国家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所占的分额和受惠程度不同,对区域经济合作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发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互合作的态度。
第二,政治思想方面的差异,在于各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思想的差异性。
东南亚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如下5种类型:
一是人民代表制国家:越南、老挝;二是议会共和制国家:新加坡、东帝汶;三是总统共和制国家: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四是君主制国家: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和文莱。其中泰国、柬埔寨和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制。文莱是一个马来穆斯林的绝对君主制国家;五是军政府国家:缅甸。
各国政治制度的不同,在泛北部湾经济区的七个国家中,有五个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和越南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越南称在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这两国都是实行人民代表制度和共产党一党领导。各国尤其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思想有很大的差别,实现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分别按照资本主义的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甚至夹杂有民族主义为指导思想,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样,在合作中难免出现分歧。
第三,在政治价值方面,将涉及国家安全、国际关系和各国经济体的利益保护等问题。
政治价值观的不同会阻碍合作。东盟有学者已经对此发表了看法,可供参考。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邮报》2004年8月刊登梅迪亚塔马?苏尔约迪宁拉特的一篇文章《寻找共同价值观》,认为东南亚国家联盟因为各成员国价值观不同而难以成为共同体。认为“东南亚国家虽然加强了经济合作,但私下里仍然彼此视作竞争对手。东盟会议发表的冠冕堂皇的声明掩盖了一个事实,即这些国家在地理和战略上由来已久的差异还没有消失。”作者断言“推动共同体形成的不是经济利益,而是相同的价值观。”“由于政治环境的差异,这一地区的人民秉承不同的价值观。东盟成员国应该直面现实:只要各国政治体制的开放程度还存在明显差异,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共同体。”泛北部湾经济区虽然不是共同体,但是梅迪亚塔马?苏尔约迪宁拉特所讲到的价值观差异一定会对合作产生影响的观点应引起我们高度注意。
从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等方面考虑,也会影响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如东盟国家为了求得生存,两极格局解体后,在外交领域,东盟一直奉行战略合作与大国平衡相结合的策略。东盟国家的大国平衡外交战略会对合作形成障碍,但是奉行合作的战略又为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2.泛北部湾经济区多国政治文化的相容性
地域相连性、文化相通性、利益相关性为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和政治文化相容提供了有利条件。
地域相连,为经济合作和政治文化相容提供了地缘条件。泛北部湾背靠中国大西南地区,面向东南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文莱等临近北部湾的国家,北部湾海洋是中国与这些国家联系的重要通道,是中国西南地区连接东盟国家的海上交通枢纽。在两极世界格局成为历史,经济全球化和合作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主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经济合作已经逐步突破意识形态的束缚,相邻国家的政治信任越来越强,尤其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友好甚至战略伙伴关系的确立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泛北部湾区域的经济合作和政治文化相容具备了制度性保障。
文化相通,为经济合作和政治文化相容奠定了文化基础。“东南亚总面积44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3亿,大部分为黄种人,包括有属于汉藏语系、印地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的多个民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有爪哇族、京族(越族)、泰族、缅族、老族、高棉族、苏禄族等。华侨、华人约3000万人,是世界华侨、华人最集中,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新加坡的华人比例占70%以上,其次是马来西亚,约占30%。”这种中华文化已经溶入东南亚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使经济区的合作中有了很多共同的观念、价值和情感基础,而且由于地缘相连,还会逐步形成地域性政治文化,地域文化也是一种生产力,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最终将作用于经济合作,产生经济效应。
利益相关,将为经济合作和政治文化相容提供内在动力。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先生在2007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讲话中说:“中国和东盟正在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区域各国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正在展现巨大的潜力和商机。2006年中国与泛北部湾区域六国的贸易额为1307亿美元,增长22.6%,占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的81.3%,正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随着相互投资和贸易壁垒的消除,相互投资和贸易的规模将不断扩大、领域会不断扩展。”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必将给区内各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实现中国与东盟繁荣和发展的共赢。文化乃至政治文化始终为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撑,利益相关性使区域内政治文化能够自觉克服差异走向相容。
总之,地域间差异的文化比较是商品生成的重要原因,地域文化差异将会转化为经济现象并具有寻求交流合作而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中国与东南亚文化的相容性又为区域合作搭建了海上平台,多国文化的兼容将会产生强大的文化生产力。
三、建构“和而不同”的泛北部湾区域性和谐政治文化的构想
1.树立跨国区域性政治文化观
要实现经济区合作与区域和谐发展,必须建构区域性和谐政治文化,而对于具有各自政治经济利益追求和稳定的政治文化特征的国家来说,促进政治文化相容和融合,应当在遵循“和而不同”原则的基础上,建设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多样性条件下合作共赢的政治文化。
中国政治思想文化的核心是和谐:以人际和谐为基础,进而实现群体和谐,最终实现天人和谐。做到和谐,关键是要“和而不同”。“和”是指一种有差别的、多样性统一,因而有别于“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是指君子在人际交往中能够与他人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关系,但在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却不必苟同于对方,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在正视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同而不和”则是指小人习惯于迎合别人的心理、附和别人的言论,但在内心深处并没有和谐友善的态度。
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主体都是一些主权独立的国家,在合作中有各自的利益追求,有合作中的方略主张,但是,各方都必须深刻认识到,建立经济合作区域,将会把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市场做大做强,促进“中国的沿海发达地区及最具增长潜力的北部湾地区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及东盟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越南和东盟最发达的国家新加坡实现对接”(蒋正华在2007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上的讲话),加强区域内各国的经济互补性,拓展海上通道和海上沟通平台,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通过合作加快区域内各经济体的共同发展。这是合作中“和而不同”所追求的和谐与一致性的重要基础与本质要求。同时必须有长远的心理预期,不能纠缠于具体事宜的分歧和眼前获得利益的多与少。否则,就会陷于“同而不和”的泥淖。长期以来,东南亚国家深受中国“和”文化的影响,至今还有大量华人在各国作为“和”文化的传人,相信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一定能够实现“和而不同”。
既然是区域经济合作,树立合作意识是对各方的基本要求。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区域性经济合作是基础和前提,通过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以此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是国际社会发展经济的必由之路。可喜的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想自2006年提出以来,区域内各方高层都积极响应和支持,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两次对北部湾开放开发作出重要指示,认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前景广阔。温家宝总理在中国南宁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在菲律宾宿务的中国-东盟第十次领导人会议上两次倡议“积极探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可行性”。 全国政协与国务院就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与建设问题召开了专题协商会。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等泛北部湾区域国家领导人都已明确表示支持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在一年多时间里,泛北合作已经由构想变成为发展战略,由共识走向实践,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要进一步克服政治信仰、政治情感和政治价值的差异,以合作共赢为价值选择,迅速将合作意识转化为合作行动,成立合作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确定合作项目,将合作推向深入。
2.培育规范泛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制度文化
区域经济合作是一个由非制度随机性交流到制度规导性合作最后达到制度文化引导性合作的发展过程。目前,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已经由非制度随机性交流向制度规导性合作方向发展,2007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发表的主席声明指出:本届论坛就“泛北部湾合作的机制、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撑,泛北部湾交通、港口、旅游合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并要求逐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出“成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跨国专家小组,作为启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措施。专家小组由泛北部湾各国、东盟秘书处、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的官员和专家共同组成。主要任务是,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范围和原则、目标方向、优先领域、机制安排、行动计划、标志性项目等进行研究,提交研究报告,以推动合作进程。”还强调“要推动建立政府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利益协调。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纳入现有“10+1”合作框架,由中国—东盟经济高官会评估跨国专家小组研究报告,并提交中国—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审议,共同研究、决策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重大问题”等。
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引导将合作制度和机制变成各国政府和经济体共同遵循的观念、态度、作风和习惯,也就是在加强合作制度和机制建设的同时,培育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文化。区域合作的制度文化是在经济体各方制定和推行的制度、政策和协作机制基础上形成的引导合作进行的规制文化。区域合作的经济本身是一种制度条件下的经济,经济合作发展中,规制经济活动的制度文化随之成长,并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充分体现其作用和价值。只有合作各方溶入这种制度文化之中,才能在合作中游刃有余,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才能具备必需的政治文化基础。
3.培育引导泛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文化
经济合作必须遵循各方及其共同的行动准则,即合作要在各国政策和合作各方制定的政策框架下进行。为此,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培育引导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政策文化十分重要。首先应将经济合作各方的政策透明化,让各方互相了解、熟悉政策情况,以便于在经贸往来和经济合作中共同遵循;其次,合作各方应当尽可能地参透他国政策的基本精神和了解政策的基本走向,以提高合作各方把握政策发展的预期和应变能力;再次,建立政府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利益协调,共同研究、决策泛北合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区域内各国政策和利益的协调。并在各自国家加强合作区域内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其成为合作参与者的行动准则。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版,第121页。
[2]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著《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出版,第29页。
[3]https://www.cia.gov/cia/publications/factbook/fields/21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