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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元中(1956~),湖北省黄冈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政党政治、执政文化、东盟政治。广西 南宁 530006
内容提要:越共十一大提出“发挥民主,提高各委员会、党组织自我批评和批评的质量”的党建任务以来,认真总结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党内民主问题直接影响了党的纯洁与坚强,进而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举措,继续革新党内民主制度和机制,从中央到党的基层组织深入开展民主、开放、客观、坦率、严格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党内民主建设。
The Communist Party of Vietnam at its 11th session defined its goal of giving play to democracy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criticism and selfcriticism of each committees and organizations.This session summarized the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nner-Party democracy,and put forward some new measures to enhance democracy within the party with the awareness that democracy has a direct bearing on the Party's purity and strength.It was decided that they would reform systems and mechanisms concerning democracy,conduct democratic,open,objective,candid and strict criticism and selfcriticism at different levels of the Party to promote the building of inner-Party democracy.
关 键 词:越南共产党/越共十一大/党内民主/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Communist Party of Vietnam/11th Session of the CPV/inner-Party democracy/systems/criticism and self-criticism
标题注释:中国—东盟研究中心“东盟研究基金项目”“越南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略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KT201101-06)。
越南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继续革新党团和共产党委员会的组织模式和活动方式,发挥民主,提高各委员会、党组织自我批评和批评的质量的党建任务以来,①全党形成了发挥党内真正民主以促进党的建设的统一认识,随后,越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继续经济革新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四中全会集中讨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一些紧迫问题时,明确提出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具体措施,五中全会在提交修正和补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1992年)议案和讨论反腐败中强调要扩大党内民主,六中全会检查了四中全会关于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活动的落实情况,逐步推动党内民主建设深入开展。
一、深刻认识发挥党内真正民主是建设纯洁坚强党的根本保证
越共十一大提出,从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建设纯洁坚强的党,以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是今后几年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发挥党内真正民主,是建设纯洁坚强党的根本保证。
(一)发挥党内民主是建设纯洁坚强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经验
革新开放以后,越共面临着经济滞后、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贪污腐败、和平演变等四大危机。导致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民主建设与革新开放后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不适应是重要原因,从而影响了党的纯洁性和稳固性。于是,越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
一是健全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避免领导权力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的手中,明确规定党的决议、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型项目建设等事项必须通过民主讨论并表决后作出决策。2001年又重新制定了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确定了每位中央委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各自分管工作的责任。二是实行质询制度。越共九届五中全会开始引入国会的质询制度,中央委员会在举行全会时都要留出专门时间进行质询,既可以对对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出质询,中央委员之间也可以互相提出质询。三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越共六大在召开前夕,开始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对政治报告草案的意见,从越共九大开始,在召开全国党代会之前,在《人民报》等党报刊登政治报告草案,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集中全党全民智慧;还实行了干部、公务员要向有关组织申报财产情况的制度。四是实行工作报告和检讨制度。在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期间,首先要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代表大会做出检讨。五是实行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目前,越共已建立代表制民主与直接民主有机结合的民主选举制度,并重视革新党代表和高层领导的差额选举比例,特别是在直接差额选举高层领导方面,更是不断探索、先试先行。”已经“在部分省试点党委书记由党代表直选产生”的党内民主选举革新。[1]六是推行党的基层民主。颁布实施《关于在乡级实行民主制度》《关于在机关活动中实行民主制度》《关于在国有企业实行民主制度》等,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做好党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1]七是建立监督机构和机制。强化中央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作用,重点加强政治监督,检查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行为,保证党的纯洁。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对重视党内民主建设以促进党建工作和党的领导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大多数干部与党员自觉地锻炼、提高自身政治品质、思想道德、生活方式,培养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取得了人民的信任。“25年来取得的革新成就也是全党、全民、全军共同努力的成果,其中干部、党员队伍为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P8)
(二)党内民主问题是影响党纯洁坚强的根本原因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指出,从走上革新道路以来,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颁布了许多关于建设党、整顿党的决议与主张。在此基础上,党的建设工作及整顿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但是,“党建工作仍存在不少不足和缺点,甚至还有一些历经数届至今仍未克服的缺点,减弱了人民对党的信心。若不能纠正,这会威胁到党的领导地位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存亡”。[2](P8)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在通过的《当前有关党建的急迫问题》决议指出了党建工作存在的紧迫问题:一是政治思想上,不少干部、党员包括党的领导干部甚至高层干部存在着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退化问题,特别是理想动摇、信念淡化、党性不强,落入自私的个人主义、机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泥淖,一些人追求名利、金钱与地位,贪污、浪费,随意无原则。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性不强,出现年代断层,主要是各级领导岗位上,20世纪60年代的干部严重缺乏,导致干部分配、分工中出现人员不足、拼凑、不同步、缺少主动性等问题。对一些干部评价与安排不公正、不客观,影响了领导机关的威信。三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和责任机制不明确,依赖集体,自身责任不明确,出现错误、缺点时无人承担,容易造成部分党员工作敷衍、迟滞,或以权谋私,而尽心尽力、敢想敢做的干部又得不到鼓励表扬的现象,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2](P9)
越共认为导致这些问题虽然有很多客观原因,如市场机制、融入国际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大规模建设时期,部分领导和管理干部掌控大量公有资产后滋生个人利己主义,缺少同步主动预防违规行为的科学机制与政策,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的阴谋活动,煽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抵制破坏和分割党,削弱党的领导地位等,但是,必须主要检查主观原因。一是干部、党员缺乏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一些干部、党员忘记自身在党和人民面前的身份与责任;一些地方不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主张与政策,贯彻党的建设,执行党的决议、指示、规定的态度不坚决,出现言行不一致或工作敷衍的现象。二是许多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思想上认识不清,依赖集体,片面强调集中,民主更多地流于形式;机制上规则不明,研究、修改、颁布适应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机制、政策、法律的工作不及时,许多好的规定缺少具体实施方案;行动上执行不力,没有具体规定把民主集中制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作为检查、监督工作的依据,没有真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不民主。三是思想教育、民主监督和组织检查不够。政治、思想、道德的教育宣传工作形式化,没有起到动员、激发干部与党员革命意志的作用;许多地方和单位没有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检查、监督与维护工作;一些地方与违纪行为作斗争的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祖国阵线以及其他政治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效率低,民主监督的机制不健全,等等。[2](P11)
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紧迫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越共十一大以来,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举措,最重要的是根据社会环境和党的情况变化继续革新党内民主制度,在全党扎实开展民主、客观、坦率、严格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继续革新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与机制
越共十一大在总结越共九大以来民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是越南政治制度的本质,既是国家发展目标,也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行了部署,其中,党内民主建设是重要内容。为了实现好越共十一届党代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党建任务,越共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研究了党的建设问题,要求正确把握和贯彻党的基本组织原则,革新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与机制。
(一)继续革新党内民主选举制度
一是实行差额选举制度。越共十一届党代会就实行了差额选举,从2010年4月起,“全国基层党组织就开始选举新一届党代表,从乡至省的各级代表,均有15%~20%的差额比例”。选举中央委员的差额比例接近30%,“十一大选举时,中央委员候选人218名,候补委员候选人61名,结果差额选举产生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2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为24.57%,中央候补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为144%”。[3]二是推行公开选拔制度。包括拟任干部的有关信息(包括财产)、拟任方案等都要公开。越共十一大做出了榜样,阮富仲总书记在越共十一大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对此作了充分肯定:“关于人事问题——在会前、会中、会后整个过程中一直得到关注的重要内容。这表现出了大会的民主性。作为曾经参加了五届大会的人,本次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的大差额实属罕见。”“大会已发挥民主性和公开性”。[4]三是试行干部提名、推荐与管理制度。四中全会提出推行党委书记负责提名、推荐后选举、任命各级常务委员,各级常务负责提名、介绍后再选举、任命副常委的干部选拔任用试点;建立领导推荐、试用的管理制度;完善人事推荐规程,要求上级在对拟提拔、委任干部进行考核和决定前,应对选拔任用提案进行陈述。四是推行从省级到基层实行党代会直接选举各级党委书记。2009年已经在8个省试行由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省委书记的选举试点,而且要求省委书记和所有省级干部的产生至少有10%的差额比例。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要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省级至基层推行由党代会直接选举党委书记的方式。
(二)实行民主评价制度
越共十一大指出:“按照新近补充完善的标准和要求评价和正确使用干部,以实际工作效果和人民满意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那些跑官要权、跑位置、修改年龄、购买文凭和勋章的人要进行严厉制裁。及时撤换品质差、能力弱、完不成任务、威信下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及党纪律的干部。”③为了落实越共十一大关于加强对干部评价的有关要求,四中全会在评价机制方面做了明确部署。一是实行定期评价制度。民主评价干部是一项重要革新,要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尽快实行由人民委员会、国会批准的干部投票评价。制定每年对党组织、国家机关和政治团体领导人员进行投票评价的规定。如果有人连续两年内评价低、不能完成任务,应重新考察,对不合格者在任期结束、工龄到期前即可免除职务。二是制定干部评价机制。即由中央民运部组织,与祖国阵线、其他有关机关配合,研究并建立各级党组织、祖国阵线和其他社会政治团体对干部的监察与评估机制,建立引导祖国阵线、其他相关机关以及人民积极参与党建和政权建设的有效机制。三是以评价领导干部为重点。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干部的权限与责任,以此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职务建立干部评价标准,把干部评价标准作为干部队伍规划、管理、培训、补充和使用的基础。建立及时替换机制,对一些能力不强、不能完成任务、信誉低的干部要重新合理安排工作,不必等到任期结束和工龄到期时才替换。
(三)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越共十一大强调“革新、提高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效果。各级党委要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检查监督工作中的责任”。③并规定了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党的主张和法规政策、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行政司法改革、干部规划与选拔任用、各级组织责任制等情况。四中全会对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做了新的部署。一是成立反贪污中央指导委员会。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认为腐败是党和国家领导以及管理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并清醒地看到腐败主要与行政权力有关,权力腐败主要在行政领域。于是调整反腐败组织,成立反贪污中央指导委员会,归属政治局管理,将原来总理担任主任职务改为总书记兼任主任,以增强反腐败力度。各省市不成立反贪污指导委员会,与再次成立的中央内政部相对应,各省委、市委成立内政委员会,以作为反贪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加强反贪污工作。[5]二是完善法律制度。补充和修改《反贪污法》,加强反贪污机关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在2012年内颁布人民对干部、公务员、党组织、政权机关的监督制度。总结检查监督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检查、监察、清查、审计、调查、处理的力度,提高反贪污、反浪费的效率。三是加强综合检查监督。要求加强祖国阵线和其他政治社团的监督,建立健全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的监督机制,发挥祖国阵线与其他政治社会团体在监督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还要求加强国会、各级检察委员会的经常性检察监督,定期组织收集人民对党建方面的意见。四是实行干部财产登记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登记,财产登记要真实,并要在其工作地区和住所地公开登记信息。五是严肃处理违纪行为。要求严格落实党员19个不准的行为规则、推进反贪污腐败和浪费,“发现、及时严格处理各种错误行为,加强党的纪律”。⑤加大严格处理贪污案件的力度,尤其是注重处理情节严重、复杂,人民关注的案件。
三、提高自我批评与批评质量以巩固人民对党的信心
越共“各届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都强调:要保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展党内生活民主,确保所有党员实现民主权利,推动自我批评与批评”,把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视为“党的发展规律,是党内民主生活发展程度的测量尺”。[6](P45)越共十一大把“发挥民主,提高各委员会、党组织自我批评和批评的质量”作为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对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的组织生活作了具体部署,2012年2月27至2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了全国干部贯彻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的会议,推出了与党建工作同步展开落实的四项紧急措施,推动了全党从上到下扎实开展自我批评与批评的活动。
(一)通过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提高党组织领导力和战斗力
越共六大以来,越共注意到市场经济、逐步融入全球化以及大规模建设对党建工作的负面影响,从而坚持开展反贪污、反浪费等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执政党还要加强自身建设,干部和党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保持纯洁性。于是,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深刻分析了党内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是许多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党内民主的形式主义严重,党的自身建设和领导、管理中出现问题后,不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党内真正民主来解决,而是依赖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进行处理,使党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党在人民中的形象受损,人民对党的信心减弱。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越共要求从整顿组织入手,严格履行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和管理干部都应自我省查,进一步提高支部、党部的组织生活质量,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战斗力。阮富仲总书记指出:“每个同志要对自己、家属和单位的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发挥自觉精神,不要等待会议落实和颁布规定。现在我们就要立即开展自我检查和批评,看看自己是否存在中饱私囊、为个人牟利等行为。如果能自我改正那就最好。只有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深刻、持久的信心。”[7]
(二)明确规定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问题进行自省
越共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主要是要解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贪污、反浪费等问题,这些问题实质上是干部和党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问题,因此,要求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只是检讨工作,而是要检讨干部、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生活作风衰退问题。阮富仲总书记在越共十一大闭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大会聚焦讨论并通过了要继续进行党的整顿、建设及革新事业以提高党的政治本领、智慧能力、革命品质和道德,使我党更加纯洁和坚强,继续巩固人民对党信心的艰巨任务。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就理想偏离、信念动摇、道德下滑、生活作风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警惕名利、财富和金钱的诱惑,避免落入自私利己主义的泥坑。2012年8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了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全国干部会议,提出要决心致力推动并将出台提高干部和党员反贪污腐败、反官僚、反浪费、反蜕化变质斗争效果的措施,在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继续开展“向胡志明主席道德榜样学习和工作”运动并提高质量,明确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机关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岗位责任,以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为了避免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的形式主义,规范对干部工作的质询,最近越共中央政治局还颁发了“中央委员会会议质询工作实施细则”。
(三)自我批评和批评活动从中央到基层组织逐级开展
越共对全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作了周密安排,从中央组织到地方和基层组织依次推进。中央机关率先垂范,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集体和个人的自我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从2012年7月开始在政治局和书记处内部进行,7月21日至25日,阮富仲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张晋创、政府总理阮晋勇和国会主席阮生雄等4位政治局委员带头进行检查、自我批评和批评,明确指出了集体和个人的优缺点及存在的不足,政治局和书记处各位委员均参与并提出意见。8月1至7日,继续对其他政治局和书记处各位委员进行检查、自我批评和批评。从8月中旬开始在省委、市委、直属中央各党组织中展开,然后按照计划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2012年9月份,政治局和书记处共同审议通过政治局和书记处集体的检查、自我批评和批评的报告并听取报告的解释,对其正式做出评价,对于某个人或集体是否应受到纪律处分进行研究并向中央委员会报告。[8]在2012年10月1日至15日召开的越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越共中央政治局按照越共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精神,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批评报告情况的审议,以推动和督促活动的扎实开展。
越共在各级组织、干部和党员中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活动正在有序进行中,阮富仲总书记强调:“应充分且深刻地意识到本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从而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指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其严肃性和科学性。”⑥要求以本次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契机,推进党风整顿,促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纯洁性与坚强性,巩固人民对党、制度和政府的信心。
注释:
①Tong bi thu Nong Duc Manh trinh bay bao cao cua ban chap hanh trung uong dang khoa ve cac van kien dai hoi cua dang《Bao Nhan Dan》Ngay 13 thang 1 nam 2011.
②Tong bi thu Nong Duc Manh trinh bay bao cao cua ban chap hanh trung uong dang khoa ve cac van kien dai hoi cua dang《Bao Nhan Dan》Ngay 13 thang 1 nam 2011.
③Tong bi thu Nong Duc Manh trinh bay bao cao cua ban chap hanh trung uong dang khoa ve cac van kien dai hoi cua dang《Bao Nhan Dan》Ngay 13 thang 1 nam 2011.
④Tong bi thu Nong Duc Manh trinh bay bao cao cua ban chap hanh trung uong dang khoa ve cac van kien dai hoi cua dang《Bao Nhan Dan》Ngay 13 thang 1 nam 2011.
⑤Tong bi thu Nong Duc Manh trinh bay bao cao cua ban chap hanh trung uong dang khoa ve cac van kien dai hoi cua dang《Bao Nhan Dan》Ngay 13 thang 1 nam 2011.
⑥越通社:《越南共产党是真正廉政且强大的执政党》,http://cn.vietnam.vn/index.php? 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285:2012-08-15.
参考文献:
[1]陈元中,周岑银.越共十一大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基本方略[J].理论视野,2012,(05).
[2]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议决“关于当前党建的一些紧迫问题”的指导和开展文件[M].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2.
[3]陈元中,等.越共十一大的成就与启示[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04).
[4][越]娇妆.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大会已发挥民主性和公开性[N].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1-01-21.
[5]越通社.隶属政治局的反贪污中央指导委员会成立[N].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2-05-07.
[6][越]黎文讲.提高党内检查、监督与纪律处分工作中民主实现的质量[M].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
[7]学习贯彻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全国干部会议闭幕[N].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2-02-29.
[8][越]BH.政治局、书记处进行自我检查批评和引导实施党十一大四中全会决议[N].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2-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