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党内法规;法则;评估;党规;规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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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并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提供了执政党自身组织建设的党规基础。本刊今天特别刊发3篇文章,从党内法规的程序法则、党纪与法律关系的科学逻辑和党内法规体系的三维结构等角度,对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进行理论阐释。
党内法规是党的意志和党员意志的规范形式,是实现党的目标,规范党内活动,形塑党员行为的重要依托。作为中国共产党体现无产阶级政党纪律性的重要方式,党内法规一直以来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进行革命斗争、政权建设和领导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充分发挥了规范、稳定和引领的作用,为党的各项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和规则指引,成为党长期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和成果总结。
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落实,党内法规体系的发展面临着来自国家法治建设发展的巨大压力。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法规的规范性、民主性和科学性,使党内法规在新的历史进程中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为党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重要抓手,党内法规的发展和完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进行,通过运用宪法思维和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制定水平,尤其要注意借鉴和移植国家立法的经验,将现代法治的因素注入党内法规的建设过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统一部署,其理论依据就在于党内法规在广义上也属于“法”的一种类型,可以划归到“社会法”的范畴,是对国家法具有重要补充和辅助价值的“软法”的组成部分。党内法规的“法”属性,为国家立法的原则以及法律在党内法规制定和运行中的适用提供了适恰性依据。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程序法则的适用。其要义有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