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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简政放权 废止39部规章宣布234件红头文件失效
2017年03月17日 09:19 来源:新华社 作者:顾立林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郑州3月 17日电(记者顾立林)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河南省决定对39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16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据介绍,河南省成立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5年 12月 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提出继续有效、予以修改、予以废止的意见。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章106部,对16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与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抵触,或者不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39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关键词:规范性文件;省政府规章;清理;失效;予以废止;予以修改;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顾立林;工作任务;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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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郑州3月17日电(记者顾立林)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河南省决定对39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16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28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23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据介绍,河南省成立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提出继续有效、予以修改、予以废止的意见。

  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章106部,对16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与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抵触,或者不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39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703件,宣布失效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34件,拟修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按照要求,上述清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凡决定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个月内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报省政府印发,逾期自动失效。

  河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文件清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将定期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检查。省政府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也要对本地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全面清理,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进行修改,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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