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央广网长春3月 2日消息(记者晁向荣)为预防和减少涉及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按照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 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 2016年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所占比例较大,经统计分析2016年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6.78%。
关键词:摩托车;死亡;交通事故;行人;电动车;人数;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工作;志愿者;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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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长春3月2日消息(记者晁向荣)为预防和减少涉及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按照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千余名警力,并组织协勤人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在全长春市范围内展开了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据统计,2016年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所占比例较大,经统计分析2016年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6.78%。2017年1月,吉林省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员、行人死亡人数达到99人,占总量的56.25%。
2016年,长春市发生涉及行人的死亡事故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3%;涉及二轮摩托车的死亡事故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24%;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