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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2017年02月14日 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靳昊 字号

内容摘要:光明日报北京2月 13日电记者靳昊1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27个省区市法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6.7%,共产生入额法官105433名,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为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16年,最高法配合人社部、财政部出台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下发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级法院逐步兑现各类人员工资待遇。

关键词: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工资制度;职务;最高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员额制改革;员额法官;省区市;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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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靳昊1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27个省区市法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6.7%,共产生入额法官105433名,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全国近21万名法官基本完成法官职务套改并确定法官等级。截至今年1月底,北京等11个省区市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认和任命工作,其他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地区也已制定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的相关方案,正在组织实施。

  为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最高法配合人社部、财政部出台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下发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级法院逐步兑现各类人员工资待遇。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符合法官助理、书记员职位特点的职务序列;制定出台了法官逐级遴选实施办法,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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