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去年年底修订出台的《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职业补贴新政将进一步向重点产业领域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培训倾斜,对其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完善培训补贴方式。
关键词:培训;培训补贴;补贴;培训机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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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培训补贴新政实施细则预计一季度出台
重点产业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获倾斜
去年年底修订出台的《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职业补贴新政将进一步向重点产业领域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培训倾斜,对其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完善培训补贴方式。新政相关实施细则和2017年补贴目录预计将于一季度出台。
市人社局介绍,在国家职业资格序列培训项目基础上,凡是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有利就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项目,经认定后均纳入补贴范围。2017年起,上海将把补贴目录分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其他培训项目”两类。今后补贴目录内很可能会出现知名行业甚至企业的认证证书培训。
亮点一:残障人士享受100%培训补贴
上海自1998年起实行培训补贴政策以来,每年在国家职业资格序列中选择职业培训项目纳入补贴目录,公布各项目补贴标准。
过去,失业人员参加目录内项目,鉴定合格的,享受100%培训补贴;在职人员享受50%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目录内高级以上等级项目的享受50%补贴。对残障人士没有专设特殊政策,根据上述不同身份享受面上政策。
新政保留了失业人员的100%补贴比例,同时把在职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培训补贴比例提高到80%(紧缺急需项目)和60%(其他项目),把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补贴的范围从高级以上项目扩大为中级以上项目。为加强对残障人士的技能培训,促进其更高质量就业,新政规定不论失业或在职,残障人士均享100%培训补贴。
亮点二:突破一年一次补贴培训限制
以前,劳动者一年只可参加一次补贴培训,想要再次享受培训补贴,可能要等上大半年。
现在,一年一次的培训已不能适应社会普遍需要,新政突破原有限制,允许劳动者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继续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对实行模块化培训的项目,为不影响考核鉴定周期,允许劳动者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模块的补贴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