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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出台规定:住宅小区拟推行“默认表决制”
2016年10月14日 15:2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楠 字号

内容摘要:今天上午,市人大前往西城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议案督办调研活动。

关键词:小区;住宅;电梯;默认表决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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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拟推行“默认表决制”

    本市将研究出台规定:楼内老龄居民达一定比例 他人不得反对增设电梯

 

    今天上午,市人大前往西城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议案督办调研活动。记者从调研活动中了解到,今后本市将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如果一栋楼内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龄居民比例过半,且2/3以上业主同意,其他所有权人不得反对增设电梯。此外,物业服务管理拟立法,住宅小区将研究“默认表决制”,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其为同意。

  老人占比高可定是否安电梯

  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在上午的调研会上表示,目前,电梯老龄化已造成使用安全管理难题。电梯安全责任界限不够清晰;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问题突出;部分电梯安全标准低。

  2014年到2015年,市质监局对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高风险电梯开展安全评估,评估发现问题后挂账整改。对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三无”电梯,各区政府均建立了救济制度,2015年通过救济制度完成84台“三无”电梯的更新改造维修。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维保的安全主体责任及政府部门职责,形成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同时,厘清涉及电梯的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状况,为下一步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并消除不符合现行电梯制造标准的制动器隐患。

  为了推进更加符合小区实际的改造内容,徐贱云举例说,比如,拟通过立法,研究达到一定年龄的居民(60岁或者65岁)在一栋楼内占到一定的比例(50%或者更多)以上,且2/3以上业主同意,其他所有权人不得反对增设电梯。

  所有权人不表态拟视为同意

  北京正在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立法,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徐贱云介绍,将通过立法落实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同时,为促进形成业主共同决定,拟研究默认表决制度,探索制定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的视其为同意的规定。

  徐贱云还提出,针对少数业主阻碍大多数人行使合法权益的行为,将研究借鉴德国等国家的强制拍卖、香港等地区的强制收购等办法,制定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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