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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需持证上岗 “百播争鸣”时代拐点将至?
2016年09月14日 10:1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韩元佳 字号

内容摘要:我要评论2016年 09月 14日 07:13:05来源:北京晨报我有话要说(0人参与)评论0打印字大字小直播平台需持证上岗虽然大多数直播平台尚未从快速增长的蜜月期中惊醒,但一场“最严”监管正在酝酿。虽然距离9月 9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直播通知》”)已有多日,但当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联系映客、优酷、斗鱼等多家直播平台公关负责人询问时,大量直播平台仍对这场“最严”监管反应迟钝。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

关键词:许可证;直播平台;网站;视听;熊猫;节目;广电总局;信息网络;公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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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平台需持证上岗

  虽然大多数直播平台尚未从快速增长的蜜月期中惊醒,但一场“最严”监管正在酝酿。在广电总局明确要求“直播机构应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压力下,直播机构“持证上岗”的时代即将开启。行业洗牌已势在必行,中小型直播平台将面临生死考验,“百播争鸣时代”的拐点来得比预期要快得多。

  最严规定 直打直播内容“七寸”

  虽然距离9月9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直播通知》”)已有多日,但当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联系映客、优酷、斗鱼等多家直播平台公关负责人询问时,大量直播平台仍对这场“最严”监管反应迟钝。

  《直播通知》规定,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此次通知很突然,很多平台毫无准备。”易观互动娱乐中心分析师王传珍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相比以前文化部、工信部等针对个别直播平台的整改意见,9月9日的《直播通知》是首次以广电总局名义发布,明确提出“持证上岗”的硬指标,能明显看出监管层对内容监管的决心。

  平台配合 熊猫TV更名熊猫直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显示,截至2016年5月31日,广电总局共颁发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在直播领域,目前只有YY、映客、虎牙等部分平台具备《许可证》,在直播领域发力较晚的搜狐、爱奇艺等平台也都拥有《许可证》,但目前比较火的斗鱼、花椒、熊猫TV等多个平台尚未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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