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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入选国家级试点
2016年06月01日 15:01 来源:央广网 作者:吕贝娜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厦门5月 31日消息(记者吕贝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出118家法院(含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将于2016年 6月 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是福建三家入选法院之一、也是厦门市唯一一家入选法院。通过厦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福建省首家反家暴庇护所设立等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家事审判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之路,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海沧法院家事法庭试运行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727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民事案件679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

关键词:厦门市;改革试点;民事案件;家事审判;法庭;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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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厦门5月31日消息(记者吕贝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出118家法院(含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将于2016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是福建三家入选法院之一、也是厦门市唯一一家入选法院。

  据了解,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于2013年4月起试运行,受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等在内的家事纠纷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先后创建引入家事调查员机制、心理干预疏导机制、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外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监管与帮教机制、专家顾问团机制、“法庭之友”合作机制等。通过厦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福建省首家反家暴庇护所设立等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家事审判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之路,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庭长郭静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海沧法院家事法庭试运行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727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民事案件679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共审结682件,民事案件调撤率63%,无一改判,无一信访投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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