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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中央10部门验收
2016年05月13日 22:43 来源:新华社 作者:郁琼源 叶婧 字号

内容摘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等10部门宣布: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以及设施设备、治理技术、保洁队伍、监管制度、资金保障5个方面符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要求,正式通过验收。据了解,2014年11月,住建部召开了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提出实现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目标和任务要求。

关键词:农村;垃圾治理;生活垃圾;验收;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全国爱卫办;农业部;环境保护;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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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5月13日电(记者郁琼源、叶婧)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等10部门宣布: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以及设施设备、治理技术、保洁队伍、监管制度、资金保障5个方面符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要求,正式通过验收。

  据住建部总经济师赵晖介绍,直到2020年,农村垃圾治理都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此,住建部要求各地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常态监督和考核,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内容。

  据了解,2014年11月,住建部召开了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提出实现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目标和任务要求,确立了农村垃圾治理逐省验收制度。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提出了5年内完成治理目标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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