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上海启用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 摒补交通管理短板
2016年05月05日 15:53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简工博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上午,上海公安正式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市民群众持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关键词:视频;违法行为;交通;线索;市民;举报人;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平台;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

  摒补好上海交通管理中的短板

  上海启用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

  违法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昨天上午,上海公安正式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市民群众持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此前,这项工作已在公交行业试点。

  多种渠道反映违法线索

  据了解,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以及其他能够通过车载视频装置完整记录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

  目前,视频举报交通违法可以有多种方式。一是网上举报。举报人可以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sh.122.gov.cn/jb/),填写相关内容后可上传视频。二是窗口举报。举报人可以持原始视频资料,到违法发生地交警支(大)队进行违法举报,交警部门会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举报线索。

  此外,市民也可以通过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反映违法线索,属地交警部门将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公安部门将查阅“视频举报平台”违法线索,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采纳意见反馈举报人,通过网上举报的市民可在网站的“状态”栏中查看。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及违法嫌疑人的,公安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公安部门会认真听取陈述申辩,做好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处理。发现举报人有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嫌疑的,移交所属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处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荣睿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