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5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营改增在全国推开
2016年04月30日 08:4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李贞 蒋子月 程钰 字号

内容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规定自5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其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关键词:影响;生活;增值税;税负;营业税

作者简介:

  营改增在全国推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规定自5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其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这场涉及近千万户新纳税人、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的重大改革将对企业和个人产生重大影响。与营业税不同的是,增值税按不含税价进行计算,所以总的来说,改革后的税负更轻。

  对企业而言,房地产业从此前征收5%的营业税改为适用11%的增值税率,而且土地出让成本可在销售额中抵扣。相关专家认为,这将有助于企业降低盖房和融资成本,可能会对房价有所影响。

  对个人而言,交易二手房的税负实际减轻。根据新规,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在此次推行的方案中,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数10项公共服务为免征增值税项目。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