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深圳这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国际化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关键词:创新;活力;深圳;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
作者简介:
为新一轮创新注入活力
各地专家热议深圳科技创新政策
“深圳这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国际化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连日来,北京、广州和深圳等地的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看好深圳《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认为《若干措施》力度大、亮点多、细致有突破、落地性强,将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深圳新一轮创新注入活力。
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大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科技体制改革角度来看,此次政策的力度很大,有利于促进深圳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科研体系效率,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深远意义。
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孙昌群博士表示,梳理《若干措施》发现,此次政策从四个方面大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包括促进政府科技部门管理职能改革,促进现代科研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科研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等。
孙昌群表示,《若干措施》提出的实施财政科技投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制度,都涉及到科技部门管理职能改革,将有力推动监管有效、服务高质的科技管理体制建设。此外,《若干措施》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试行科研院所分类登记制度,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将有力促进科技要素流动、优化配置,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科研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有专家表示,《若干措施》推动科研资源共享共用,实现科研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加大国有企业创新成效考核权重,支持国有企业提高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或转让收益比例等内容,将激发国企创新活力,引导国企加大创新投入,加快转型发展,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中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卓元认为,《若干措施》关于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的提法,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有利于率先破解目前全国存在的科技体制难题和弊端。
新政策亮点满眼突破性强
“科研项目资金可用在‘人头’上,加强国家级创新载体建设,支持科学家命名的实验室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持……”历数《若干措施》条文的亮点,多位专家高度评价,认为“干货”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