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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新招录公务员80%到基层工作 支持定向招录
2016年03月25日 11:17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刘荣荣 字号

内容摘要:从3月24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改革公务员选任机制,建立新招录公务员80%到基层工作、省市县机关补充人员80%从基层遴选制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

关键词:招录公务员;基层工作;招录;公务员;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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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将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

    新招录公务员80%到基层工作

    省市县机关补充人员80%从基层遴选

 

    河北日报讯(记者刘荣荣)从3月24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改革公务员选任机制,建立新招录公务员80%到基层工作、省市县机关补充人员80%从基层遴选制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

  据了解,我省将加紧研究公务员选任机制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人事计划的调控功能,准确编制公务员招录计划和省直单位进人总量计划,从源头上落实“两个80%”。同时,不断完善招录政策,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拿出50%的计划招录本县户籍人员。实现公开遴选工作常态化,省直机关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公开遴选在报考范围、报名资格、职位条件的设定上,向基层倾斜,保证全部职位面向县乡等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形成“优秀人才往基层聚、优秀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流动机制。改善公务员队伍素质结构,支持用人单位定向招录“985”“211”院校毕业生。

  今年我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就加大了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基层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占到总计划数的80%以上。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设区市级机关也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为解决基层留人难问题,适当对报考者进行户籍限制。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只允许本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内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国家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乡镇机关拿出50%的计划招录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生源少的允许接壤周边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

  此外,我省将改革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进一步创新完善平时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建立符合实际的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平时考核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平时考核信息化平台;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从严从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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