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就业是民生之基,更是社会的稳定器。中央提出“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要求面对中国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局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正确把握宏观政策、结构性政策、社会政策取向
关键词:稳就业;优先序;失业率;宏观经济;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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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 就业是民生之基,更是社会的稳定器。中央提出“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要求,并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这标志着我们开启了“积极就业政策3.0”的时代,也意味着按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更加强调“保就业、稳民生”。当前,中国经济处在充分就业的增长区间,不宜对宏观经济采取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措施,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织紧社会保障网,实施升级版的积极就业政策,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面对中国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局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正确把握宏观政策、结构性政策、社会政策取向,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中央提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是当前我们做好经济工作、保障稳定的重要方面和主要内容。“六稳”的顺序安排与时俱进,具有深刻的政策含义。总体而言,“六稳”中虽然没有“稳增长”的直接表述,但是,在稳就业这个民生底线和稳金融这个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之后,其余“四稳”都是稳增长的内容。因此,把就业放在“六稳”之首,意味着按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更加强调“保就业、稳民生”。
积极就业政策3.0
通过对积极就业政策在政策工具箱中位置的调整,即把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以及劳动力市场各类信号纳入宏观经济政策抉择中予以考量,积极就业政策才可能真正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才更加清晰且可操作
至少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劳动力转移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目标中没有明确的就业要求。自经历了20世纪后期就业冲击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后,中央于21世纪初确立了积极就业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将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列为宏观调控主要目标。此为“积极就业政策1.0”。2008年前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们提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政策内容更加充实。此为“积极就业政策2.0”。
为了从理念上更能强调保障民生的重要性以及解决好就业问题在其中的突出位置,在中央文件以及各种重要政策表述中,一直都是把确立和实现就业目标作为一项民生保障的要求,归入社会政策的范畴。如果说在政策表达中这样处理有利于提高就业政策优先地位的话,在政策实施层面未能把就业政策纳入宏观经济政策体系中,则会导致稳定就业的要求在政策工具箱中的位置不恰当,也就造成稳定就业的措施难以同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有效衔接,就业目标的优先序也容易在政策实施中被忽略。
以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要求,并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为标志,开启了“积极就业政策3.0”的时代。这样,通过对积极就业政策在政策工具箱中位置的调整,即把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以及劳动力市场各类信号纳入宏观经济政策抉择中予以考量、决策和执行,积极就业政策才可能真正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和底线才更加清晰且可操作,民生得到更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