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综合 >> 跨学科专题 >> 法律语言学研究 >> 法律语言学研究对象
语言行为说
2016年06月24日 10:50 来源:《法律语言学》 作者:刘蔚铭 字号

内容摘要:该学说以语言行为理论和社会语言学为指导,认为法律语言学是人类社会的缩影和检阅场。法律语言学研究语言和法律的关系以及法律语言的特点、规律和运用。它的研究对象是指法律事务中各种活动的语言行为。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语言行为;研究对象

作者简介:

  该学说以语言行为理论和社会语言学为指导,认为法律语言学是人类社会的缩影和检阅场。法律语言学研究语言和法律的关系以及法律语言的特点、规律和运用。它的研究对象是指法律事务中各种活动的语言行为。

  语言行为说提出了“语言行为”的概念,强调法律语言的动态层面及实际运用研究。同时提出了相互作用的“一般性特殊性”概念,并用图表说明了语言学、法律语言学和法律语言学分支三者的关系。 

  法律语言学一方面从语言学的一般规律中吸收养分,在法律环境中特殊化,为我所用,然后向法律语言学各分支输出养分。

  (摘于《法律语言学》,刘蔚铭

/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25-26)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婷婷)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