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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萨特存在主义比较
2016年08月25日 14:35 来源:《外国哲学》 作者:王干才 字号

内容摘要:一、“存在观”上的异同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萨特都突出强调“存在”的本体论意义,都把“存在问题”作为其学术思想的核心,但二者提出“存在”所针对的对象不同,赋予存在的功能有别,各自的存在“在”的结构也不完全一样。反过来,既然“存在”本质上是一种时间性,没有现实的本质,不能给它下定义,仅仅是一种“在起来”的可能性,从这一点出发,就不能问“存在”是什么,只能问“存在者”怎样存在,为什么存在,有什么理由说它存在而不能说它不存在。这表明在海氏看来传统哲学有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即都是在没有真正理解“存在”意义的情况下就肯定了它的存在,而实际上却是把“存在”的问题作为“存在者”的问题处理了,从而导致“存在”的失落或遗忘。

关键词:存在;萨特;海德格尔;海氏;在世;选择;沉沦;本体论;常人;异化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海德格尔与萨特同为存在主义的著名代表,但对于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学术界看法各异。本文从“存在观上的异同”、“自由观上的抵牾”、“学者与斗士”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关 键 词:海德格尔/萨特/存在主义/异同

   作者简介:王干才,(1947—),安徽阜阳人,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硕士导师。西北政法学院

 

  “海德格尔是存在主义的创始人”,“萨特是存在主义在法国的最大代表”,这是学术界较为一致的看法。但对于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却见仁见智,说法不一。本文想就此谈些粗浅的看法,以就正于各位同仁。

  一、“存在观”上的异同

  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萨特都突出强调“存在”的本体论意义,都把“存在问题”作为其学术思想的核心,但二者提出“存在”所针对的对象不同,赋予存在的功能有别,各自的存在“在”的结构也不完全一样。

  海德格尔是针对“存在者”提出“存在”的。那末,在海德格尔心目中什么是“存在”,什么是“存在者”,二者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存在”,德语原文sein,中文除译为“存在”外,还译为“有”或“是”。海氏自己对这个概念并没有作过明确的界定。因为在他看来,这个范畴表现的是一种“显现”,“在世”,“在起来”,“存在着”的动态过程,究竟显现什么,什么在起来,则什么也不能说。因为当你一旦说出什么在显现,在起来什么时,已经是说“存在者”而不是说“存在”本身了。换言之,在海氏看来“存在”虽然是一切“存在者”的根源,但它自己却不能有具体的规定性,它只是表示事物“在起来”的一种可能性,一种动态趋势,并坚持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在显现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都是在“在起来”的过程中存在的。

  “存在者”,德语原文为das seide,意指当下已有的, 显现为现实的,已经“在起来”的事物。这里面既包含具有广延性,人们凭感官可以经验到的物质性事物,也包含不具有广延性,在时间、空间中人们借助感官直观不到的精神性事物,在海氏看来,凡是现实存在着的就都是“存在者”。

  谈到二者之间的关系,海氏认为“存在”是确定“存在者”作为“存在者”的依据,是一切“存在者”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从动态的角度讲,是使“存在者”显示为“存在者”的活动,过程。“存在”较之“存在者”具有逻辑上的优先地位。反过来,既然“存在”本质上是一种时间性,没有现实的本质,不能给它下定义,仅仅是一种“在起来”的可能性,从这一点出发,就不能问“存在”是什么,只能问“存在者”怎样存在,为什么存在,有什么理由说它存在而不能说它不存在,等等。显然这便是通过“存在者”提出、追问、澄明“存在”的意义。这表明“存在者”固然要依据“存在”而成为存在者,但是“存在”自身的意义却要依赖、通过“存在者”才能加以探求和追索。正是根据这种认识,海德格尔才借用柏拉图的话说:“当你用‘存在者’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已经早就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1](P1)之所以茫然失措, 原因正在于没有真正懂得“存在”的内涵。这表明在海氏看来传统哲学有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即都是在没有真正理解“存在”意义的情况下就肯定了它的存在,而实际上却是把“存在”的问题作为“存在者”的问题处理了,从而导致“存在”的失落或遗忘。据此,他追问道:“‘存在者’这个词究竟是指什么?我们今天对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吗?所以现在要重提存在的意义”。[1]可见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哲学自柏拉图以来, 名义上是“存在论”,实际上却是“存在者论”。但是,存在者之所以是存在者,首先要以“存在”为前提,为根基。既如此,传统哲学显然是无根的本体论。他所要建立的本体论却是有凭有据、有根的“基本本体论”。这表明,他的整个哲学体系是在区别“存在”和“存在者”的不同含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而萨特所说的“存在”却是针对着“本质”提出来的。在萨特看来,无论是宗教哲学,还是康德,黑格尔哲学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称作“本质主义”。因为他们都认为无论是上帝,还是“自在之物”,“绝对精神”都是某种隐藏在万事万物后面,决定着,主宰着它们存在的某种“本质”。因而从逻辑上讲“本质先于存在”。上帝,自在之物,绝对精神是万事万物之所以存在的根源与依据。而萨特要建立的“存在主义就是把存在放在本质之上的一种学说”(库恩语)。这里“之上”即第一,也即逻辑上的前提与依据。用这两种不同的观点观察“人”,分歧就更为尖锐。本质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先于经验中所遭遇到的历史存在,而存在主义则认为人所遭遇到的历史存在是人的本质得以形成的出发点,人的本质是在特定的历史境遇中形成的。“人,不外乎是自己造成的东西,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人之初,是空无所有;只是后来,人要变成某种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自身”。[2]显而易见, 萨特强调“存在”是在与“本质”的比较中提出来的,他所确立的存在主义是与“本质主义”,“工匠主义”的对立中形成的。工匠主义,比如铁匠,正是在头脑中先有了对斧子的本质性认识,或者说在把握了斧子的本质以后才打造出斧子的,这在思想实质上和本质主义完全一致,或者说后者只是前者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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