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原名《诗》,或称“诗三百”,共有305篇,另有6篇笙诗,有目无辞。全书主要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最后编定成书,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产生的地域,约相当于今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及湖北北部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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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原名《诗》,或称“诗三百”,共有305篇,另有6篇笙诗,有目无辞。全书主要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最后编定成书,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产生的地域,约相当于今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及湖北北部一带。作者包括了从贵族到平民的社会各个阶层人士,绝大部分已不可考。时代如此之长,地域如此之广,作者如此复杂,显然是经过有目的的搜集整理才成书的。《诗经》的编集,在先秦古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历史上有广泛影响的“献诗”、“删诗”之说,透露了《诗经》作品来源和编定的一些消息。周代公卿列士献诗、陈诗,以颂美或讽谏,则是有史籍可考的。《诗经》中当不乏这类作品。汉代人认为周代设采诗之官到民间采诗,献于朝廷以了解民情。这种说法是否确切,颇有争论。公卿列士所献之诗,既有自己的创作,也未必没有采集来的作品。周王朝是否实行过采诗制度,虽不能确定,但如无周王朝和各诸侯国乐官的参与,民间之诗很难汇集于王廷。因此,可以说,《诗经》包括了公卿列士所献之诗,采集于各地的民间之诗,以及周王朝乐官保存下来的宗教了宴飨中的乐歌等。这些作品的编集成书,汉人认为经过孔子的删定。事实上,早在孔子的时代,已有与今本《诗经》相近的“诗三百篇”的存在。孔子对“诗”作过“正乐”的工作,甚至也可能对“诗”的内容和文字有些加工整理。但说《诗经》由他删选而成,则是不可信的。整理编定《诗经》的人和具体情形,我们今天已无从得知。可能周王朝的乐官在《诗经》的编集和成书过程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大约公卿列士所献之诗,以及采集来的民间之诗,最后都集中到王朝乐官手中,乐官掌管的诗一定很多,整理编选其中的一部分为演唱和教诗的底本,是完全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