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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描写·宣示 ——词典编纂三原则阐释
2018年12月27日 14:24 来源:《辞书研究》 作者:张相明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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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传统词典学认为,规定和描写是词典编纂的两个指导原则。规定性词典注重体现语言的规范性,而描写性词典强调呈现语言的客观性。21世纪以来,宣示法因融合了规定法和描写法的优点,规避了两者的局限性,而受到国外词典学界的关注。文章对词典编纂的这三个原则的历史发展和典型特点逐一进行概要性阐述,重点探讨宣示法的产生、发展和应用,再分析如何对这三个原则进行综合应用,以期对国内的词典学理论研究和词典编纂实践带来有益启示。

  【作  者】张相明[1]

  【作者单位】[1]广东财经大学,广州510320

  【期  刊】《辞书研究》 中国人文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2018年第5期

  【关 键 词】规定 描写 宣示 词典学 原则

  【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也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词汇语义学视角英语学习词典语义网络研究”(项目编号14YJC740120)的研究成果。

 

【全文阅读】规定·描写·宣示——词典编纂三原则阐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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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相明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马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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