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键词:社科;哲学社会科学;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6年7月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6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6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在线填报基本信息后自动生成)。
以上招标文件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