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关键词:党的十九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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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在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福建实际,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总要求,走好特色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是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纲领,是做好新时代福建“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不仅赋予了新的时代要求,也极大地提高了乡村全面振兴的标准。
始于2012年开展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行动计划,可视为福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发端。2013年10月,福建被国家标准委和财政部列入首批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省份之后,根据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战略要求,陆续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涉及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对指导和规范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打造“福建版”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省已有三分之一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75%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运行。从村级网格化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工业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到社会治安立体防控指挥中心,福建特色乡村振兴道路形成了一批典型示范村庄和“样本式”的可贵经验。如“沙县经验”、“晋江围头经验”“龙岩南江模式”“泉州模式”等。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充分。一些地方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存在规划可操作性不强、村民主体意愿没有充分表达等问题;一些地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偏离村庄整治重点,还存在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现象,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问题;或是脱离乡村实际,照搬套用城市模式。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污水垃圾治理等乡村振兴之路任重道远。
进入新时代,福建要走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立足福建实际,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新时代福建“三农”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八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