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二、性别平等与婚姻家庭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杨慧研究员通过对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女性人才数据与普通女性比较,发现:女性人才不但家庭经济贡献大,夫妻关系融洽,对家庭地位更为满意,而且在社会上获得了更高的职业地位、工作满意度和社会认可.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王群基于对2010CFPS数据的分析,比较已婚和未婚女性的健康差异,着重分析婚姻对女性健康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已婚女性群体中的健康差异,研究运用自评健康和精神健康两个指标来反映女性健康状况。通过社会照料支持降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通过生育保障降低女性职业中断的发生。云南师范大学刘婷博士通过对云南地区女性涉毒犯罪的研究发现:女性涉毒可以分为失范型涉毒犯罪、工具型涉毒犯罪、情感型涉毒犯罪三种类型。
关键词:女性;妇女;研究;职业;影响;男性;留守;角色;劳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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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6日至18日,第26届中国社会学年会“新发展理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其中,由中国社会学会性别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联合举办的“新发展理念下的社会性别平等观念与实践”分论坛也如期进行。分论坛23位发言人就性别社会学的观念与实践问题展开探讨。
一、性别平等与社会政策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佟新教授以“女性的性别社会化与符号化的性别交往——大学校园中的性别社会化”为主题展开发言。佟新教授指出:性别意识是在社会互动与性别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强化的,女性在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成功恐惧是否也与其在社会化过程中的经历有关?如果说基础教育阶段男、女生的教育目标高度一致——都是顺利通过高考,那么进入高等教育阶段之后,社会化的内容是否开始发生变化?佟新教授以北京大学的研究为例发现:精英教育是分性别的,男、女生在高等教育阶段就出现了职业目标的分化。具体而言,男生的的性别身份与社会身份存在一致性,都是以事业成就取向为主导;但女生的性别身份却在钟摆性的多种目标间摆动,一方面是相夫教子的传统女性身份,另一方面则是现代个人的成就身份,二者之间存在的张力让女性被建构为高等教育过程中的“他者”和另类。家庭、同辈群体、亲密关系和师生互动无不在大学校园的日常情景性互动下作用于女性钟摆性的、矛盾的、流动的性别身份认同。这样一种日常化的性别实践让那些得以进入高等教育的优秀女生却不得不再次面临传统性别观念的束缚。对此,佟新教授认为:应当在高等教育过程中进一步普及性别平等课程,特别应当注重对高校教师性别观念的引导,避免大学课堂上传统性别角色和关系的不断再现和上演。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马焱研究员以中央苏区颁布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例,探讨了性别平等法律政策的价值观基础。马焱研究员认为:中国共产党建立95周年以来的执政经验中,包括大量妇女解放的探索与经验,对我们当下的妇女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央苏区土地革命实践过程中,受五四新文化运动思想影响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妇女同男子一样是创造历史的主人,妇女也具有独立、平等的人格、价值和尊严,因而在土地革命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不论男女,都同样具有分配土地的权利。在具体的土地革命实践过程中,特别注重对那些身体受到伤害而丧失劳动能力(如:缠足的妇女)、寡居、离婚妇女的权益保护。马焱研究员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成立早期的政策制定过程中除了有阶级立场之外,还有鲜明的性别立场,这种考虑到农村妇女的特殊性而实行的倾斜性土地政策,值得当下农村妇女土地确权相关政策主体的学习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