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经过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饱尝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苦果,历经无数次的改革和调整,时至今日,美军已成为当今世界一支装备精良、实力强大的军队。另外,军队系统设立有多重监督机制,如国防部长办公厅、参联会的联合参谋部和各联合司令部的战略规划与政策部都设有监督部门,依法全程监督军队权力的运作。美国军事力量在二战中极度膨胀,形成了军种力量坐大、权力过重的现象,需要对军种权力加以抑制。1958年美国推行了《国防部改组法》,赋予总统和国防部长拥有作战指挥和建设管理全局的权力,而建设管理权经“国防部—军种部—任务部队”,军种部具体负责各自部队的人事、训练、装备、编制、经费、后勤等业务,向战区司令部提供参战部队。
关键词:军队;军种;权力;美军;战争;军事;指挥权;美国;国防部长;战区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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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世界新军事革命加速发展,战争形态与战争观念不断变化更新。美国作为引领变革的头号军事强国,其在军队治理创新中亦具鲜明特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军综合治理的经验教训值得我军研究与反思。
美军创立于1775年。在经过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饱尝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苦果,历经无数次的改革和调整,时至今日,美军已成为当今世界一支装备精良、实力强大的军队。尽管美军在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如各个军种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独特文化导致相互争权夺利、战斗力过度依赖先进武器装备技术、官兵的战斗精神依赖于金钱支撑等。但不可否认,其综合治理的经验教训有其合理性,值得研究。
美军在200多年的治理实践中,对权力的分割和掌控是在不断摸索中前行的,逐步形成了现行的“分权制衡、用管分离”的权力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依据国家权力制衡原则,确立军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权制衡体制。
美国国家权力实行三权分立,这一原则同样也应用到对军队权力的掌控。
首先,决策权由总统和国防部长掌控,在战与不战的关键决策方面做出决断。但由于总统和国防部长均为文官,军队能不能战、如何战,需要听从军方的意见。
其次,执行权由军方掌控,分为两部分,军种部负责军队的行政管理、武器研发和教育训练等日常性工作,联合作战司令部具体负责所辖部队的作战指挥权。美军设有6个战区司令部和3个职能司令部,又分散了作战指挥权。
最后,监督权由国会和军方共同掌控,国会主要负责对军队重大政策和重要人事任免实施监督。其中,众议院掌控国防预算的审批权,参议院掌控军队高层人事审批权。涉及军队的重大政策,两院共同实施监督。
另外,军队系统设立有多重监督机制,如国防部长办公厅、参联会的联合参谋部和各联合司令部的战略规划与政策部都设有监督部门,依法全程监督军队权力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