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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制是治污关键
2016年03月09日 13:4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吴明琴 陈家昌 字号

内容摘要:严格规制是治污关键?筵吴明琴陈家昌2015年 12月 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议》。《巴黎协议》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基于我国113个重点城市1993—2009年间的工业“三废”排放量、污染治理投资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统计量等大样本数据,采用倍差分析法对“两控区”政策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该政策的出台明显改善了针对酸雨以及工业二氧化硫污染的治理效果。“两控区”政策的实施使得污染治理总投资增加46.0%、废气治理投资增加28.6%、工业二氧化硫去除量增加44.1%。

关键词:环境政策;气候变化;大气污染;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政府部门;控制区;排放;增加;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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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议》。《巴黎协议》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一直以来,中国为全球气候环境治理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国际上,中国于2015年6月正式向联合国提交了“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承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在国内,我国已将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修订版正式实施,其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应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等。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我国对大气环境的治理决心。

  要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高大气环境法律规制的治理效果和效率是关键。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补充条例提出“酸雨控制区以及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两控区”)政策。基于我国113个重点城市1993—2009年间的工业“三废”排放量、污染治理投资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统计量等大样本数据,采用倍差分析法对“两控区”政策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该政策的出台明显改善了针对酸雨以及工业二氧化硫污染的治理效果。“两控区”政策的实施使得污染治理总投资增加46.0%、废气治理投资增加28.6%、工业二氧化硫去除量增加44.1%。

  在对大气污染治理显著有效的“两控区”政策的实证分析过程中,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第一,严格执行环境规制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关键。因此,政府部门针对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必须采用立法的形式进行管制,以法律法规为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对企业或其他污染单位强制要求,一旦出现违法或寻租行为严惩不贷,从而提高相应单位的环境污染成本。

  第二,注重提高环境政策的实施效率。环境政策实施的低效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内容空乏以及相关部门执行管理不善所致。因此在“十三五”规划中的环境政策,首先必须配套具体的法规与标准,从而为实际执法提供依据。其次,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环境法律在实际执行中的效率。

  第三,积极结合其他辅助手段进行治理。过去我国的环境政策主要以命令—控制手段为主,这种手段的特点就是必须无条件服从,但也因此削弱了企业的主体性和市场的灵活性。借鉴“两控区”政策首次使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可以设立排污交易权,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收费,对节能减排企业进行补贴激励等。

  第四,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政府部门不仅要增加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补贴,还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促使来源多样化,从而保证资金充足。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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