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这种由五种社会关系而建构的人伦道德范型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五伦”论。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历史长河中,它作为一种重要的人伦规范几乎为历代炎黄子孙所遵循,因而在塑造道德人格、和谐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起过巨大作用。三)要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道德践履毋庸置疑,要使“新五伦”承担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路径与管道角色,就必须以科学的社会规约赏罚机制、良好的道德教育、民间组织的引领训练与理性敬畏心态等作为强有力支撑措施,使其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道德践履。可以断言,民间组织的活动及其道德引领与训练,能够提升人们的道德修养水平和道德践行能力,这对于“新五伦”的践行将助益无比。
关键词:道德;五伦;价值观;人伦;民间组织;敬畏;义务;生活;落细;赏罚
作者简介: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伦理学会会长
“伦,辈也。”它最早是指宗法社会中家庭成员不同辈分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家庭伦理秩序。当这种家庭人伦关系与社会人伦关系“衔接”与“扩充”开来后,一种特定的社会人伦架构由此产生。孟子言:“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便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人伦架构和社会秩序。这种由五种社会关系而建构的人伦道德范型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五伦”论。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历史长河中,它作为一种重要的人伦规范几乎为历代炎黄子孙所遵循,因而在塑造道德人格、和谐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起过巨大作用。今天,对传统“五伦”论进行扬弃和改造,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提供一条重要管道和有效载体。
(一)可实现传统五伦论的价值超越与再造
诚然,传统“五伦”论中确实有一些消极落后的成分,尤其是这种人伦范式在汉代被异化为“三纲五常”之后,其落后性、消极性更是显露无遗。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完全视其为封建糟粕、将其抛弃的理由。事实上,孟子的“五伦”论中具有很多科学合理的内容。如果我们立足于当前道德实践的客观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其改造和创新,那么,这一珍贵的历史道德资源必定重现昔日光彩。而“新五伦”——“父子有亲、官民有义、夫妇有责、长幼有序、人我有信”——不失为实现传统五伦论价值超越与再造的不二之选。
“新五伦”中,“父子有亲”的精义是“父慈子孝”,要求父母慈爱与子女孝敬相互呼应、相得益彰。亲子之间不仅具有天然的血缘联系,而且应以现代平等和民主的精神对其进行充实,建立一种社会性血缘亲爱、平等自由、互惠共荣关系。具体而言,父母要负责地抚养、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在这一过程中,父母要以身作则、循循善诱,为子女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反之,子女也应在父母年老之时担负起奉养、孝敬父母的责任。孔子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一语道出了孝的真谛。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空巢”现象越发严重,子女的探望和陪伴已成为十分宝贵的孝行。此外,子女还应努力追求事业,以事业的成就予父母最大孝敬和安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