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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是电视消费品
2016年03月01日 12:2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馨 字号

内容摘要:一些选秀节目无视成长规律,将心理上尚需保护的孩子置于聚光灯下,换取收视率,称其为无良商家也不为过。

关键词:电视;消费品;观察;文艺;节目

作者简介:

 

  漫画 徐鹏飞

  一些选秀节目无视成长规律,将心理上尚需保护的孩子置于聚光灯下,换取收视率,称其为无良商家也不为过

  

  打开电视,从早年间的才艺比拼到今天舶自国外的真人秀,节目包装、叙事策略虽不断升级,其内核则始终都是“选秀”。其内在逻辑是:以取悦受众为出发点,精心推出一件“商品”,为自己赚得经济收益。

  在这个热闹的卖场中,最特殊同时也最隐秘的“消费品”,是参加选秀节目的孩子们:三四岁的幼儿就能有板有眼唱京戏等等,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是在制造奇观,以满足观众的围观和猎奇心理,拉升节目收视率,吸引广告投放。这类节目对制作方和播出方有多少利不说,但对孩子们来说显然是伤害多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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