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文物保函〔2016〕934号浙江省文物局:你局《关于要求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时思寺展示利用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浙文物发〔2016〕14号)收悉。一、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时思寺展示工程立项,并将景宁县大漈乡西一村列入我局第三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三)加强文物价值研究和历史资料梳理,准确定位工程目标和深度凝练展示主题,以文物建筑为展示主体,突出对文物价值、建筑特点和历史功能的阐释和表现。统筹安排文物本体维修、基础设施改造、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等项目,有序推动国保和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利用工作。
关键词:展示;保护利用;文物保护;村落;工程技术;文物建筑;景宁畲族自治县;咨询评估机构;保函;国保
作者简介:
文物保函〔2016〕934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时思寺展示利用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浙文物发〔2016〕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时思寺展示工程立项,并将景宁县大漈乡西一村列入我局第三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是文物展示工程。
(二)工程实施范围是时思寺(含梅氏宗祠、马仙宫)文物建筑本体。
(三)加强文物价值研究和历史资料梳理,准确定位工程目标和深度凝练展示主题,以文物建筑为展示主体,突出对文物价值、建筑特点和历史功能的阐释和表现。
(四)展示工程应以原状展示为主,同时加强阐释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不宜在建筑每间房屋内都使用展板、模型的方式。
(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原状的文物保护原则,确保文物安全。陈列布展和设备安装不得对文物本体、空间格局及历史环境造成破坏,设施宜简约,色调宜浅淡,体量和色彩注意与文物保持协调。
(六)应控制好文物建筑开放强度,注意对观众流量的控制与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
(七)高度重视人为的使用损耗与安防、消防设施及管理问题。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请你局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我局印发的《国保和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利用办法,建立健全村落保护领导机构,加强专家驻村指导,统筹安排文物本体维修、基础设施改造、文物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等项目,有序推动国保和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利用工作。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