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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校外教育禁以营利为目的
2016年05月06日 09:49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蒋夫尔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校外教育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自治区规定,校外教育要本着“公益性为先、活动为主、学生为本”的宗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关键词:校外教育;营利;活动场所;青少年学生;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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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校外教育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自治区规定,校外教育要本着“公益性为先、活动为主、学生为本”的宗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新疆要求,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使他们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普及性教育活动,让尽可能多的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心获得学科知识之外的有益于成长的各种培养和熏陶。坚持长年开放,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要适当延长,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为未成年人更好地参加校外活动创造条件。

  新疆提出,各地要充分利用本土教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校外教育活动,为广大农牧区青少年提供尽可能多的公益性活动和免费培训,使尽可能多的农牧区青少年学生享受校外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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