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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立意与实施策略
2018年09月04日 14:40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作者:黄琼 字号
关键词: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核心立意;有效实施

内容摘要:近日颁布实施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是基础教育阶段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实践育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核心立意;有效实施

作者简介:

  原标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立意与实施策略

  作者简介:黄琼,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教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北京 100088

  内容提要:近日颁布实施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是基础教育阶段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实践育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其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目标、理念,提出了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活动方式,推荐了一批适合中小学开展的活动主题,着力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思想性、实践性、可操作性。有效落实《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要做好以下五方面:一是多方协作,积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二是整体设计,科学规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是综合实施,促进各种活动方式融合贯通;四是研读范例,合理使用推荐主题;五是扩大交流,搭建教师研讨平台和学生展示平台。

  关 键 词:基础教育 综合实践活动 核心立意 有效实施

  标题注释: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项目“中小学专题教育实施策略研究”(项目编号:GYD2016005)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8)02-0068-05

  综合实践活动是我国新课程改革的结构性突破,作为一门立足学生直接经验、回归学生生活世界、关注学生亲身实践的课程,在重建新时代的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1]2001年至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已在我国中小学实施17年,它倡导面向学生的生活世界,强调真实性、综合性、实践性,使学生获得真切的体验,着力引导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课程所学知识,认识、分析、解决生活中的真实问题,鼓励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勤于思考、敢于探索、勇于实践,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十多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取得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同时,依然面临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地位与性质认识不准确、课程内容缺乏系统设计、实施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及管理和保障不到位等,亟须权威指导文件。我国教育部于2017年10月颁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份正式颁布的覆盖1~12年级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性文件,为未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文章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立意、价值追求进行梳理,总结出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有效策略,以期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有所启示。

  一、实践育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立意

  (一)综合实践活动是推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生动实践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学校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和唯一方法。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既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学习;既要向人民群众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也要向国外有益经验学习。有理论知识的学习,也有实践知识的学习。”[2]但在过去一个较长的时期里,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要求在我们的中小学教育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中小学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获得与掌握,书本化倾向较为严重,学习内容脱离社会生活,学生不能真正地深入社会实践中体验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也不受重视,使中小学生文化知识基础较为扎实,而创新意识、探究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相对欠缺。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速度和应用转化能力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国民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关系国运兴衰的重要因素,创新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瓶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基础教育阶段要加强实践育人工作,努力将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人”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提高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是关键。此时推出《指导纲要》这一指导性文件,正是新形势下基础教育阶段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及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状,加强实践育人的生动实践。《指导纲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动力,对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再一次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必修课,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的课程性质;强调“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并从“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描述课程分目标;调整活动方式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这将对规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提高课程的实施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文件中明确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3]。逐渐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招生考试模式是改革的明确要求和最终目标,其中考试是基础,综合评价是手段,多元录取是结果。[4]可以说,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考试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尤其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对学校教育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创新实践育人途径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阻碍,基层学校在实施中提出了评价指标操作性不强、评价内容不够明确等问题。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具有先天优势。首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直接指向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评价目标一致;其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有效补充了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学科课程所不能涵盖的部分,如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使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时有据可依;最后,综合实践活动注重过程性评价,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性资料可以使用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简言之,学生既可以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习提高和展示自身的综合素质,也能够将其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参加活动的原始档案资料作为中高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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