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7年,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之年,也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化之年。新的一年,期待区域教育以新的气象、新的举措,创造更美好的教育。
关键词:教育改革;教育;均衡;均衡发展;活力
作者简介:
● 3月18日5版 从“育分”走向“育人”
● 4月25日5版 高质量的普及才有意义
● 5月9日5版 合力攻下“普高”难题
● 7月11日5版 换一种思路支持薄弱校
● 9月18日5版 “分类管理”入法更要落地
● 10月17日5版 政策红利激发基层活力
2017年,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之年,也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化之年。
这一年,国家出台了不少“大”政策,《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这些新政对区域教育已经或者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这一年,在国家政策红利的带动下,区域层面,特别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将“红包”真正落了地,让老百姓拥有满满的获得感。
这一年,举世瞩目、举国期盼的十九大召开,“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区域教育明确了新时代的新目标。回望2017年,区域教育改革创新,可圈可点、令人欣喜。
优化改革路径 区域教育更优质更均衡
中国教育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不仅东中西部之间存在不均衡,省域之间、县(市)之间也有差异。
一方面,家长和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区域教育管理者必须回应百姓关切的教育问题;另一方面,“城镇挤”“乡村弱”也成为区域教育质量提升必须突破的瓶颈。如何化解区域差距,教育改革始终在寻道问径。
国家层面,2017年针对区域均衡出台了几个实招儿。一是教育部将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作为今年的工作要点,召开了多次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交流各地典型经验,指导各地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还选择了部分地市开展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
二是督导升级。4月19日,教育部印发《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出台了升级版《办法》。对比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办法,这一优质均衡《办法》在督导评估框架设计、指标选取、标准测定等方面突出了“更加均衡、更有质量”。
区域层面,各地在更高的均衡要求下,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现实路径。比如,上海市金山区推进城乡学区一体化,快速提升农村学校品质;上海市静安区长期坚持以项目引领,积极探索发达城区教育的个性化发展;江苏省徐州市施行“学讲计划”,行政推动助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山东省拿出真金白银,扩充了253万个学位,化解大班额问题。
这一年,我们欣喜地看到,区域教育更加优质均衡的局面已经开始显现。
未来,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重点仍在中西部,难点依然在农村,根本在于保证区域教育发展更平衡更充分。切实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填补城乡、区域教育鸿沟,仍须不断加大对乡村、中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这无疑是新时代教育领域“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的重要着力点。
精准改革举措 朝着关键难题集中发力
区域教育改革中,一些关键性的难题一直相互掣肘,单靠一个县(市区)很难撬动。2017年,国家层面大力推进的几项系统改革,开启了区域教育改革的新时代。
“新高考”在上海、浙江落地,考生迎来了考试科目“3+3”和“两依据”“一参考”的新时代。这个指挥棒的变化,对区域教育改革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原来推不动、改不掉的“应试教育”,在新规则面前不得不变。高中教育甚至是整个基础教育将整体转型。
区域教育管理者必须在构建新的教育质量观的基础上,重新思考人才培养、办学质量这些根本性问题,重新思考区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创新区域课程与教学管理,才可能决胜新高考创造新局面。这必将是对区域教育质量的一次重新检验。
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正式建立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
从宏观来看,督政一直是短板,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还缺乏一套科学的、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评价办法》的发布有效弥补了这一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