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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经济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一是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二是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方面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但在收入分配方面并没有取得学界一致认同的绩效。中国近期居民收入差距究竟处于何种状态,是下降还是徘徊?对当前收入分配状态的判断和定位,关系到“十四五”规划期间收入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及其政策制定。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初至21世纪初期,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31上升到0.45;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25上升到0.36,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18上升到0.33。Luo等基于中国居民收入分配课题组(CHIP)数据发现,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88年的0.381上升至2007年的0.49。
Benjamin等利用中国营养健康调查数据发现,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91年的0.37上升至2000年的0.44。一些学者估算了2010年以来的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201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3年以来的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2008年达到0.491的高峰,此后连续9年下降。但这种下降是否反映收入差距变化的中长期趋势,并没有形成共识。
由于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攀升,人们对收入差距变动是否出现转折颇为关注。一些学者基于库兹涅茨的倒U型假说,预测“拐点”已出现。尤其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自2008年后连续下降,部分学者认为转折点已经到来。亦有研究认为该判断并不可靠,原因在于高收入样本代表性不足和收入低报造成收入差距的低估。
此外,学者对“转折”究竟出现在什么时期也有不同判断。例如,Piketty等推算,中国收入最高的1%和10%人群的收入份额自2010年开始下降。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Kanbur等计算的2010年、2012年和2014年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分别为0.533、0.504和0.495,呈逐年下降。基于CHIP2007年和2013年的住户调查数据,罗楚亮等发现,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下降将近6个百分点,但对高收入人群遗漏偏差修正后,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呈现较大幅度上升。而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最近10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在0.47左右徘徊。
本文利用CHIP最近的2013年和2018年住户调查数据,讨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最新变化及主要特征。尽管我国近期的经济增速和投资增速都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工资水平和就业机会增长以及再分配能力增强,这一时期居民收入差距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既无明显上升,也没有明显下降。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养老金收入以及自有住房估算租金的集中率,都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降。从区域和人群的构成上看,这一时期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成为缩小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主导因素,而流动人口更大比例地进入相对较高的收入组,具有扩大收入差距的效应。
总体而言,2013-2018年,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GDP年均增长率约为7%,并呈下降趋势。就业人员占15-64岁劳动人口比重仍逐年增长,从2013年的76.53%升至2018年的78.09%。这主要得益于就业结构更偏向于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上升7.8个百分点。
劳动力工资水平增长较快。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平均实际工资增长率高于人均GDP增长率,一些年份如2018年甚至高出2个百分点以上。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有所上升,从2014年的27.9%升至2018年的32.73%。劳动就业及工资水平的增长,为提高居民收入和缩小收入差距提供了重要基础,因为从劳动力市场获取工资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城镇化进程继续推进。城镇人口在人口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从2013年的53.73%升至2018年的59.58%。同时农民工的数量进一步扩大,从2013年的26894万人升至2018年的28836万人,在农村人口中占比分别为42.72%和51.13%。城镇化加快和农民工数量增长,将对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以及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再分配机制不断健全。2013-2018年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农村脱贫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现有扶贫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每年减贫人口持续达到1000万人以上,贫困人口总量从2013年的8249万人降至2018年的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相应地从8.5%降至1.7%。自2012年以来,经过8年持续奋斗,至2020年底,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农村贫困地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与全国农村总体水平的差距有所缩小。农村贫困地区居民收入与全国农村人均收入的比率,从2013年的64.47%升至2018年的70.95%。然而,贫困标准与农村人均收入的相对比率逐渐下降,意味着农村内部相对贫困状况,可能没有明显改善。
公共转移性收入的分配更加向农村居民倾斜。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从2013年的17.47%升至2018年的19.98%,城镇居民的这一比率也从16.33%升至17.80%。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的比率,从2013年的2.62倍降至2018年的2.39倍。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13年的10.33%升至2018年的12.23%,上升1.9个百分点。城乡低保标准随着收入增长而有所上升。城镇低保标准与城市人均收入的比率,从2013年的16.91%升至2018年的17.72%;农村低保标准占农村人均收入的比率,从2013年的25.81%升至2018年的33.07%。同时,城乡低保覆盖的人群数量明显下降。
不均等指数总体比较稳定。三个最为常用的不均等指数包括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和平均对数离差。在相同的收入口径和权重调整方式下,2013年和2018年两个年份的不均等指数没有明显变化。总体基尼系数从2013年的0.553降至2018年的0.481,或者从0.501降至0.478。调整得到的基尼系数变动趋势都是下降的,与2007-2013年的变动特征相反。从基尼系数看,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均等程度要明显高于城镇。
洛伦兹曲线描述按收入排序的人口累计份额与收入份额之间的关系。2013年和2018年的洛伦兹曲线高度重合,这也与两个年份基尼系数非常接近是一致的,意味着不同收入组的分配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这两个年份的基尼系数值基本相同,意味着影响基尼系数变动的因素相互抵消。收入份额变动导致总收入基尼系数上升1.7个百分点,但这一效应被集中率-1.8个百分点的变动所抵消。从分项收入看,农业经营净收入和非农经营净收入的收入份额和集中率变动,都具有扩大收入基尼系数的效应;而其他收入分项具有缩小收入基尼系数的作用。
城乡收入的集中率在2013年和2018年之间也有明显变化。城镇人口收入集中率高于全国基尼系数。城镇人口收入份额上升会导致总体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人口收入集中率通常低于全国基尼系数,因此其份额上升会缩小总体收入差距。流动人口收入集中率从2013年低于全国基尼系数,发展到2018年高于全国基尼系数,其影响由缩小收入差距转为扩大收入差距。
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平均对数离差和泰尔指数,在两个年份之间没有明显变化,尽管多数情形下都略有上升,但变动幅度通常只有约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2013-2018年,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平均对数离差和泰尔指数基本稳定。
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对全国总体收入差距一直具有重要影响。2007-2013年,地区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差距的贡献份额大幅下降。这一特征在2013-2018年依然延续。东中西部地区的组间平均对数离差和泰尔指数都在下降,对全国收入不均等的贡献份额也在下降。即使未经地区PPP调整的分解,组间差距的贡献份额,从2013年的约7%降至2018年的约5%,平均下降约2个百分点。经过地区PPP调整,地区组间差距的贡献份额降幅在2%左右,因而在总体收入不均等程度的解释中不再重要。
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长期处于不断扩大的状态,人们期待能出现收入差距持续下降的库兹涅茨转折点。从居民收入差距的短期变动看,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和缩小的因素并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城乡结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但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前者较大程度上与面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规模增加有关,并非城乡融合推动的结果,城乡分割的社会制度基础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意味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基础依然存在。
从居民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动看,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基础并未削弱。改革开放开始后的前30年,收入差距持续高位扩张,对未来收入差距走势具有持续性影响。一方面,收入差距导致财产差距不断扩大,在缺乏财产税等再分配机制的背景下,财产代际转移导致财产差距的代际传递。另一方面,家庭社会经济状况,对子女教育投资及其人力资本形成的影响也在增强,人力资本的代际传递明显。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代际传递的总体态势,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这仍将成为居民收入差距长期扩大的重要基础。
从宏观环境看,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大的不确定性。即使那些导致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积极因素,仍需考虑是否具有可持续性,需要识别以下经济环境复杂变化的影响。在经济增速、投资增速以及外贸持续下降,特别是在新一轮技术进步可能替代大量就业岗位,以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就业机会和工资水平的增长态势能否长期维持,对提高低收入组人群的社会保障及再分配的政策力度,及其所必需的财政收入保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随着推进“人的城市化”,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规模日益壮大,他们的家庭人口也随之进入城市生活,对于城市收入分配及全国收入分配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能否得以继续缩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践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以及政府与社会推进相关制度改革的意愿和能力。基于以上考量,我们倾向于认为,我国近期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可视为不同于前期的高位徘徊阶段,而非开启收入差距持续下降的转折期。
引致收入分配差距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扩大收入差距的因素,也有缩小收入差距的因素。
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首先,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缩小,反映了农村人口收入增长率高于城镇人口收入增长率。城乡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率继续下降。在平均对数离差和泰尔指数分解中,城乡组间收入差距的贡献,从30%下降到26%。经过地区PPP调整后,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率下降10个百分点。其次,几种分项收入的分布变化,也起了缩小总体收入差距的作用。(1)工资收入相对于总收入的集中率呈下降趋势,意味着在工资收入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工资收入分布的变化,有助于缩小总体收入差距。(2)在养老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养老金收入相对于总收入的集中率下降5个百分点,也起了缩小总体收入差距的作用。(3)自有住房估算租金份额和分布变化,都起了缩小总体收入差距的作用,尤其是自有住房估算租金相对于总收入的集中率下降明显。(4)转移性收入的再分配效应有所增强。低收入组人群表现为净转入,高收入组人群表现为净转出,且转移性收入集中率的下降,导致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下降1.8个百分点。
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这些积极因素,一方面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紧密相关。在近年来我国GDP和投资的增长率都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形下,由于城市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变,对劳动力需求仍在不断增加,劳动力市场呈现较为充分就业的状态,推动了就业机会增加和工资水平上升,以至工资增速高于GDP增速。另一方面,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力度也有所加强,具体表现为转移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份额有所上升。同时扶贫、救助与低保等民生政策,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得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大幅减少,至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
收入差距扩大因素的经验证据:(1)流动人口的收入分布对总体收入差距的影响,发生了改变。其在2013年具有缩小收入基尼系数的效应,但在2018年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因素。流动人口的收入份额增长和集中率上升,分别导致总收入的基尼系数上升4个和2.4个百分点。(2)非农经营收入的份额增加,其集中率也在上升,成为总体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推动因素。(3)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集中率保持上升态势,意味着随着财产收入份额的增加,财产性收入将导致总体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未明显扩大,也没有出现持续且显著的缩小趋势。这种新变化意味着,中国收入分配的演变,正处于收入分配差距高位徘徊阶段。从高位徘徊转为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定步伐,其变化条件与“十四五”规划期间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密切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
(作者单位:罗楚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李实,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岳希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征/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