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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学界在讨论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时,通常是从政治经济学这一角度入手,分析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在经济学层面上的分歧,以及马克思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继承。其中,劳动价值论始终构成这类讨论的核心议题之一。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批评主要在于,这一理论未能全面揭示价值或财富的源泉,因为劳动在没有“注入”客观对象的情况下是创造不出任何产品的。正如《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所展现的那样,不论经济学讨论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占有多么大的比重,这也不足以证明其理论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优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新型经济学理论。虽然价值、商品等构成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共同话题,但经济学家的任务是为经济学范畴提供严格的科学界定,并借助这些范畴解释现代世界的经济结构;马克思的任务则是批判的和解构的,他向世人传达的是经济结构中隐蔽的一面和本质性的内容。
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来,马克思关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评总是夹杂着对纯粹经济学研究方式的不满与批判。马克思不是一位纯粹的理论家。尽管他尊重甚至赞赏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黑格尔关于现代社会,尤其是现代经济生活的若干理论努力,但从根本上来说,他反对理论的这种优先性地位,强调将实践领域作为裁决理论的最终标尺。
当劳动与所有权的现实关系表现出不一致时,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将这种不一致排斥在经济学考察之外,使其变为私人的、偶然的道德选择的结果。马克思则将这种不一致视为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并通过深入地考察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不一致关系,从整体上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内在问题,从而在理论上完成现实批判。正如当代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曾指出的:当代经济学包括两大完全不同的理论来源,一个来源是“工程学”(engineering),另一个来源是政治学及伦理学,后者囊括了亚当·斯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卡尔·马克思等人。
古典政治经济学已经敏锐地发现,财富的增长绝不是依靠市场或货币,劳动才是财富或价值的唯一源泉。事实上,对劳动的这种重视,并非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首创,洛克在《政府论》中早已通过论证劳动所有权暗示了这一观点,尽管《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等经济学著作没有明确提到洛克的名字。斯密以经济学的方式丰富了洛克的这一观点:“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但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
尽管斯密在劳动之外增加了分工这一因素,但他依然坚持劳动与劳动产品支配权之间的同一性,并以此作为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有力工具。正如马克思所批评的,由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考察财富问题时缺乏历史的维度,所以,他们无法设想劳动与占有的同一是前资本主义的所有形式,无法设想资本主义的所有权形式恰好体现的是劳动与占有的分离。而且,由于洛克是从权利而非事实的角度讨论劳动与所有的一致性,所以,劳动充当了论证私人财产权之合法性的主要依据。
暂且不论从理论上为劳动所有权原则进行辩护是否恰当,有一点至少是清楚的:斯密的这一辩护并不意味着实践领域中存在着与这一权利相匹配的、通过劳动占有自然资源的事实,甚至如马克思所揭示的那样,这一辩护还极有可能掩盖事实层面上劳动与占有的分离。马克思不仅驳斥了那些将无产阶级的苦难归因为私德缺失的恶劣指责,激烈批评了各种关于资本主义的合法性辩护,还严肃地指出了劳动所有权原则在社会主义运动纲领中的误用。
当亚当·斯密将劳动所有权原则贯彻于劳动价值论并将劳动视为财产和财富的唯一源泉时,他就不可避免地以道德的方式解释贫困问题,即贫困的产生源自道德层面上的缺失,即懒惰、纵欲、浪费等。比如,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八章中提到:“资本增加,由于节俭;资本减少,由于奢侈与妄为。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这里,当斯密从资本的角度思考财富问题时,尽管他的劳动价值论并没有体现明显的历史维度,但实际上,他所探讨的主要是资本主义这一特定历史阶段上的问题。于是,一般意义上的贫富差距问题就演变为是否拥有资本和拥有多少资本的问题,或者说,贫富差距问题演变为有产与无产的关系问题。
按照斯密的设想,既然资本这一财富是由劳动带来的,那么拥有较多资本的人必定是一个勤劳的人,或是一个节俭的人,或是一个节欲的人;相反,一个拥有较少资本或甚至不拥有资本的人,必定是一个懒惰的人,或是一个浪费的人,或是一个纵欲的人;等等。按照这一逻辑,工人阶级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普遍贫困是不值得同情的;在马尔萨斯人口论中,工人阶级受到的道德指责就更为公开而明显了。
针对斯密及马尔萨斯的这些论调,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予以激烈的理论反击:“国民经济学,尽管它具有世俗的和纵欲的外表,却是真正道德的科学,最最道德的科学。它的基本教条是:自我节制,对生活乃至人的一切需要都加以节制。”很显然,在马克思看来,从道德的角度理解工人阶级的异化处境(包括贫困)是非常荒谬的。这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马克思基于什么样的理由批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这一逻辑呢?
第一,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运用劳动所有权原则时,是根据一个人拥有多少资本来判定他从事了多少劳动,继而判定这个人是勤劳的还是懒惰的、节俭的还是浪费的、节欲的还是纵欲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国民经济学虽然从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这一点出发,但是它没有给劳动提供任何东西,而是给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切。”这是一种典型的倒果为因的做法,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似乎非常注重劳动原则,但实质上辩护的却是所有权。马克思坚持认为,资本也来源于劳动,即资本是客体化了的劳动,所以,不应通过资本的多少来衡量劳动的多少,而是相反,应通过劳动的多少来衡量资本的多少。
古典政治经济学真正关心的是,根据现有的情况,如何证明资本家掌握资本或财富的合法性;既然为现存世界的合法性作辩护是其出发点,这就注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可能理解异化劳动及劳动与财产之间的非同一性。对此,马克思曾嘲讽地指出,如果全体工人都非常勤劳、节俭和禁欲,那么工人的这番努力最终换取的只会是工资的普遍降低以及牲畜般的生活处境。由此可见,马克思批评的是:资本所有权的合法性而非劳动所有权的合法性,才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要辩护的对象。
第二,古典政治经济学从道德的视角理解劳动与财产的关系问题,或更准确地说,从个体美德的角度来理解劳动和财产的关系问题,这一视角不可能为马克思所赞同。这里牵涉到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道德究竟关涉什么样的领域呢?显然,古典政治经济学将道德局限于私人生活的领域,强调道德就是关于个体美德的理论。尽管这一观点迄今为止依然为很多学者所认同,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马克思熟谙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关于道德与伦理的区分,当然也就清楚,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那里与道德相关的劳动和财富问题,在黑格尔这里则被划入另一个领域——伦理,而伦理是属于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等社会生活领域的。
必须承认,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上述做法——劳动、财富等问题是在伦理领域中被考虑的。马克思同样反对那种局限于抽象自我的道德自决和美德,同样强调个体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的自我实现。对马克思而言,尽管劳动依然与私人的德性具有一定的关系,但就劳动关涉现实个人的自我实现而言,就这种自我实现只可能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得以完成而言,尤其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劳动早已演化为社会化的生产活动而言,劳动更多地与伦理相关。在这一意义上,古典政治经济学固守于道德角度而达到的关于劳动及财产的理解,错失了在历史的根基上达成更为具体而现实的理解。
将劳动与财产划入道德领域所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贫困这一普遍的社会问题,被贬低为个别劳动者的私人问题;贫困的原因被简单地归之为个体道德上的缺失,而导致贫困的那类复杂的社会原因(产生贫困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由此,社会上一部分人沦为无产者的原因,就简单地归因于这些人的道德败坏。针对这类不公正的道德指责,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提出了明确的反对意见:“加在工人头上的全部罪名就是放纵地追求享乐、没有远见以及不遵守社会秩序,就是不能为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的享乐。但是这有什么奇怪的呢?一个付出了艰辛劳动却只能得到极少报酬和最低限度的感官享受的阶级,难道能够不狂热地、盲目地投入这些享受吗?”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而言,工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了道德方面的问题,这是其贫困处境的一个附带结果,道德问题绝非贫困问题的根源。因而,仅仅加强对工人的道德教育,并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理应通过社会的方式获得解决。
第三,古典政治经济学从道德的角度来理解劳动及财产权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时的政治实践,英国在19世纪30年代颁布的“新济贫法”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不论当代学界对“新济贫法”持有怎样的评价,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达成共识的:这部法律包含一个基本的预设,即因为有些社会成员不劳动,所以他们的生活才沦为非常贫困的境地,他们才变成被救济的对象;为了帮助那些懒惰的(或过多地生育孩子或奢侈浪费而造成贫困的)人,一个有效的措施就是强迫他们劳动(或减少消费或节制自身的欲望)。于是,“新济贫法”较以往济贫法案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救济对象必须进入济贫院(劳动院)才能获得救济;而且,由于救济对象在道德上的缺失(懒惰等),尽管政府可以救济他们,但同时也剥夺了他们在政治上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剥夺了他们在道德上的人格与尊严。
总之,经古典政治经济学“道德化”的劳动所有权原则,不仅不能有效地推进关于劳动与财产之间不对等问题的解决,毕竟相当多工人夜以继日的劳动没有带来相应的财富和财产,而且还使处于资本主义社会底层的工人阶级被贴上了“懒惰”“浪费”“贪欲”等各种不道德的标签。由此而来的推论是:工人阶级的异化状态是由其自身的道德败坏导致的;对于这种异化状况及其改变,资本家并不承担任何道德上的责任;有些资本家强制工人参与劳动、提高工资等,这是资本家对工人的救济,是资本家仁慈的表现。在这类道德辩护中,工人普遍地丧失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一基本的经济事实被漠视了,或者说,劳动得以实现的客观性条件被整体漠视了(劳动者所面对的并非是洛克笔下的“无主之地”);资本被当作一种与以往无根本差别的财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分裂为主体化劳动(劳动)与客体化劳动(资本)的事实未能被古典政治经济学所正视。总之,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劳动所有权所作的道德辩护,远未触及资产阶级所有权的核心部分。
按照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劳动是一切劳动形式的普遍概括。就斯密使特殊的劳动形式上升为普遍的规定性而言,马克思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但就斯密只注重劳动范畴的普遍性却忽视了不同历史时期劳动形式的特殊性与差别而言,马克思也提出了明确的批评。按照斯密的看法,财富表面上受制于两个方面的条件,即资本与劳动,但资本同样也是劳动的结果,是资本家或其先辈通过自身的劳动和节约而获得的财富。斯密尚未回答“资本是什么”以及“资本从哪里来”这两个重要问题。
根据斯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逻辑,既然利润和地租作为劳动的必要条件被引入进来,资本家实质上也是劳动者——要么以前是劳动者,要么是劳动者的后代,那么资本家理所应当地要求在最终的利润中分一杯羹;相应地,那些直接参与劳动的劳动者们也获取了相应的报酬,即工资;最终资本生产似乎完美地印证了劳动所有权原则。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中,劳动所有权事实上早已发生了裂变并转化为另一种所有权形式。“所有权最初表现为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现在所有权表现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表现为劳动不能占有它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同劳动之间,进一步说,财富同劳动之间的完全分离,现在表现为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结果”。
针对“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提法,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原题《劳动所有权原则的实践效应》,《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张征/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