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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个平台 强化网购监管
2014年05月27日 08:3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当前,网络购物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网购中大量存在的假劣商品和虚假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人们颇有怨言。

关键词:虚假广告;网络广告;公示;权益;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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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网络购物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网购中大量存在的假劣商品和虚假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人们颇有怨言。笔者认为,应当通过建立3个平台来强化网购监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信息公示平台,完善诚信体系。要完善网络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准入,严格网络经营者信息公示制。将网络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公示于网络平台,对于违法经营被查处的,加入全国统一的失信黑名单,使其在经营等方面受到限制,使违法经营者付出失信的代价。

  二是建立广告监测平台,严打虚假广告。建立网络广告监测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智能搜索引擎技术,对购物网站发布的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析、汇总,形成对网络广告的自动监测平台,提高查处违法广告的效率。

  三是建立消费警示平台,防范交易风险。行政部门应建立网上交易行为诚信警示平台,建立网购消费信息披露制度。通过相关媒体以及购物网站,定期发布网上购物的消费警示,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案件予以网上公开披露,提醒消费者防范交易风险,引导理性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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