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国法律传播;社会主义法治;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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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制度供给、理论创建、学说传播、法律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形成了自身的法律义理和规范形式。我们需要通过中国法律的传播,让世界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学理内涵,进一步提升国家的核心影响力和资源支配力,进而推进并完成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法治对资本主义法治的扬弃和超越。
“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历史潮流,对助推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意义深远。尤其是其中的科技与经贸合作,客观上有赖于一套系统、完整、有效的法律制度安排作为辅助和保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已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的引领者,为系统构建“一带一路”区域法律服务体系,我们应重视中国法律及其价值理念和法律文化的传播,为全球治理中的法治进步提供理性担当和中国智慧。
中国法律传播的意义
首先,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构想中,法律与经济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法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望作出自己的独特贡献,让更多国家和地区分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文明成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在全球范围先后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法律与发展运动。其主要做法包括在对外贷款合同中直接嵌入美国法律相应要求,把包含法律要求在内的具有科学外观的治理指数与外商投资和发展援助相挂钩,向目标国家提供相应法律改革方案,设立法律援助项目,帮助目标国家培养专门法律人才等。美国的法律与发展运动事实证明是成功的,它极大地推动了二战之后全球法律的美国化,使美国法在与经济有关的诸多领域取得了显著优势。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之所以获得了在全球意义上的法律规则和法律秩序主导地位,与其长期以来的思想浸润和法律传播不无关系。我们需要通过中国法律的传播,澄清理论上的错误认识,纠正把美国等西方法治简单等同于法治的错误思想,改变当今世界法律体系中所谓“西优中劣”的被动格局。
其次,这是显著提升中国影响力并增强中国话语权的客观需要。从世界范围看,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均源自于一国国力的增强以及来自异域国家及其观察者的自觉认同。就中国自身而言,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解释中,已经在百花齐放的学术争鸣里自然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包含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世界近现代史表明,中国一直以来是被作为“差异”的比较对象而登场的,而且这种“差异”被贴上了“不足”或者“落后”的负面标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鲜明地指出了这种法治的当代中国性和历史先进性,它汲取了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精华,借鉴了国外法治的有益经验,因而在制度供给、理论创建、学说传播、法律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形成了自身的法律义理和规范形式。我们需要通过中国法律的传播,让世界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学理内涵,进一步提升国家的核心影响力和资源支配力,进而推进并完成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法治对资本主义法治的扬弃和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