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提出组建跨部门的数据开放监管团队、机构内部设置数据管理岗位、制定详细的数据开放规范、重视用户体验建立反馈机制、修订相关法规、选择适用的数据授权协议的建议。
关键词: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政策;法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程银桂,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赖彤,ORCID:0000-0002-5912-9760,通讯作者,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E-mail:amelialtt@163.com。武汉 4300702
内容提要:[目的/意义]从政策法规的视角,调查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为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方法/过程]运用文献调研与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以新西兰为例,通过对文献资料与网站内容的调查,获取原始材料并进行内容的概括和分析。[结果/结论]提出组建跨部门的数据开放监管团队、机构内部设置数据管理岗位、制定详细的数据开放规范、重视用户体验建立反馈机制、修订相关法规、选择适用的数据授权协议的建议。
关 键 词:新西兰 政府数据开放 政策 法规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5ZDC025)的研究成果之一。
分类号:G203
政府数据(government data)作为一类重要的数据资源,其开放与利用已受到国际组织与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的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国家层面的重视程度高,2015年8月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从顶层设计明确指出了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主要任务与发展目标[1],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已提上日程,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的建设已列入规划。2016年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2]。
政府数据开放已成为图书情报研究领域的新热点,相关研究集中在国外政府数据开放的进展、数据门户的建设,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现状、平台的功能设计等方面。政策和法律对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更快地获得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所带来的效益起到指引、规范和保障作用。不少研究者开始关注政府数据开放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数据开放的政策,如朱贝等从发展历程、政策内容、实施策略方面研究了英国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3];周文泓认为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支持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开放数据优势之一[4];王岳从背景、实践、效果等角度研究美国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5]。此外,A.Zuiderwijk等构建了开放数据政策的比较框架,并详细分析了荷兰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内容[6];赵润娣[7]、才世杰等[8]均对发达国家的政府数据开放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对于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现状的研究表明,我国在信息法律制度、组织管理体系方面仍存在差距[9],亟待加强。
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起步较早,2008年开始实施国家层面数据开放项目,且各机构的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的意识较强,一直以来得到内阁的监督与支持,开放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16年万维网基金会(World Wide Web Foundation)发布的《开放数据晴雨表:全球报告》(第三版)(Open Data Barometer:Global Report-Third Edition)中,新西兰综合排名位列六,且在影响力维度排名第二10,是国际政府数据开放影响力较高的国家之一。本文拟运用文献调研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系统调研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文本,从机构与岗位设置、政策内容、法律保障方面梳理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的现状,祈能对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实践产生借鉴价值。
1 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的机构与岗位设置
1.1 政府数据开放治理小组
为了实现政府数据开放的高效稳定发展,新西兰政府专门设立了3个职责重点不同的政府数据开放治理小组[11]来规范并监督各政府部门数据开放与发布行为。
1.1.1 政府数据开放首席执行官小组 政府数据开放首席执行官小组(Open Government Data Chief Executives' Governance Group)在2013年12月取代了原先的数据和信息重用首席执行指导小组(Data and Information Re-use Chief Executives Steering Group),主要职责是制定或修改跨部门的开放政府信息和数据工作项目的战略方向并监控其发展进程。
1.1.2 政府数据开放指导小组 开放政府数据指导小组(Open Government Data Steering Group)成立于2013年12月,旨在积极推动跨部门的开放政府信息和数据项目实施,优先释放可以促进政府发展、增加项目收益的数据并监督其进展。该部门与开放政府数据首席执行官小组共同领导了《开放政府信息和数据项目》[12](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ata Programme)。该项目自2008年开始实施,主要目标有:使政府持有的非个人的数据和信息在符合新西兰法律要求和开放政府数据原则前提下可以被更广泛地发现、获取和使用;促进政府机构开放其所持有的公众、社团、商业想利用和重用的非个人数据和信息。小组职责包括:支持中央政府数据的提供;鼓励更多的公共部门提供数据;明确公众对于公共数据的需求;完善政府信息和数据战略与政策;对其他机构或部门开展项目的战略性监督。
1.1.3 开放数据秘书处 开放政府数据秘书处(Open Government Data Secretariat)目前由新西兰土地信息部负责,为政府数据开放首席执行官小组和指导小组提供业务辅助。
1.2 政府首席信息官团队
政府首席信息官团队(The Government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The GCIO Team)[13]的成员由新西兰国内事务部(Department of Internal Affairs)的工作人员兼任,负责政府信息和通信技术战略的顺利实施。政府数据开放是此战略的一个重要维度,其中一些岗位的设置同样为政府数据开放保驾护航(见表1)。

这些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并非专职人员,而是由各政府部门的官员兼职担任,他们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且充分了解各部门实际业务中所涉及数据的具体情况,对于政府的宏观指导有更为直观的把握,对于公众的数据利用需求有更为深刻的认识。由他们负责政府数据开放治理项目的制定、修改可以更加贴合工作实际与应用环境,具备更高的可操作性,避免国家部门冗杂,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2 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内容分析
新西兰政府数据开放之所以能够较早起步且发展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与其长期以来提倡政府信息公开并为之所做努力的历史背景息息相关。新西兰内阁(Cabinet)在1997年就发布了《政府持有信息政策框架》[17](1997 Policy framework for government held information),该框架指明了政府信息管理需遵循的11个原则;2000年发布《新西兰政府数据管理政策与标准》[18](New Zealand government data management policies and standards)作为支持和补充,同时有《新西兰地理空间战略》[19](New Zealand geospatial strategy)、《数字战略2.0》[20](Digital strategy 2.0)、国家健康IT计划[21](National health IT plan)等一系列政府信息管理战略要求。2008年,“政府信息和数据开放项目”开始实施,从政府信息管理迈入了政府数据开放的新阶段。内阁与各政府部门也相继出台战略、框架、原则等以完善对政府数据开放与利用的指导。笔者通过对文献的调查与网络资源的搜集,发现新西兰出台政府数据开放的相关政策集中于2010~2013年,包括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数据发布与使用的具体指导(见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