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财新网】(记者石睿)近日,人社部宣布启动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预计利用5年时间,针对化解过剩产能的切入点─ ─钢铁、煤炭等两个行业所涉及的180万职工,提供带有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
关键词:职业培训;企业职工;产能;化解;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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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石睿)近日,人社部宣布启动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预计利用5年时间,针对化解过剩产能的切入点──钢铁、煤炭等两个行业所涉及的180万职工,提供带有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
该培训计划提出,从2016年至2020年,利用5年左右时间,组织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企业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参加培训,探索职工培训新模式,力争使有培训愿望和需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都能接受一次相应的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
2016年初,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坦承,化解过剩产能会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钢铁和煤炭等两个行业是本次化解产能过剩的切入点,其中,煤炭系统涉及职工约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大约共涉及到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
对于上述有职业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培训计划提出“按照就近就地、本人自愿的原则,指导其根据个人意向、文化程度、技能水平、身体状况等报名参加培训”,并根据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三类培训。
第一类,是对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人社部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围绕当地新拓展的产业领域、符合产业调整政策的行业和需要发展的职业(工种),重点开展高新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业以及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类就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二类,是对企业转岗职工重点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社部表示,对转移到新岗位但无相关技能或技能过时的职工,普遍开展定向初、中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
此外,对技能偏低的转岗职工,重点进行中、高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可列入技师培训等培养计划。培训计划提出,“培训可依托企业培训中心、社会职业培训机构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实施”。
第三类,是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并且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
除了向化解过剩产能的受波及企业职工提供职业培训,人社部还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
今年4月,人社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提出,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具体作法为,“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此外,培训计划还特别强调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其中,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业培训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和中央企业,人社部要求要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的专项奖补资金予以奖补;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对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中央财政已经为钢铁、煤炭行业职工的转岗安置准备了1000亿资金,“如有需要还可以增加”。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6月6日举行的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宏观经济与政策吹风会上表示,“1000亿其实是奖励补助型基金,主要的投入还是要由地方政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