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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打破职业天花板 中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
2017年04月25日 14:40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郭妍 字号

内容摘要:长久以来,职称评定一直是很多教师心头一件烦心事,唯资历、唯论文、唯学历等职称评定中的弊端饱受争议。与此同时,国内多个省份也提出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开始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试点。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天花板;教授;职业发展;教师

作者简介:

  记者 郭妍

  长久以来,职称评定一直是很多教师心头一件烦心事,唯资历、唯论文、唯学历等职称评定中的弊端饱受争议。今年3月3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至高校。与此同时,国内多个省份也提出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开始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试点。

  其实,在教师职称改革的道路上,陕西算得上是个先行者。2009年陕西就从宝鸡市开始试点,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之路。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积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目前全省35万余名在岗中小学教师已顺利完成了职称资格过渡。一大批年轻有为的正高级教师脱颖而出,成为教育战线领军人物。

  陕西率先启动教师职称改革

  2009年,宝鸡市作为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三个试点市之一,率先完成了全市34588名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统一过渡和全国首批12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这个破冰之举犹如一剂强心针,激发起全市教师工作的热情与激情。

  在四年成功试点后,2013年陕西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制定下发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四个配套文件,对改革内容、实施范围、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等作了明确规定。

  职称改革意味着中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级”职称了,而且以前评审标准“粗线条”和论文的硬杠杠也被彻底打破。过去,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中小学教师没有正高级职称。改革后原本分设的中学、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被统一为初级职称(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称(一级教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教师),并增加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

  王老师是西安东郊一所小学的思想品德教师,今年他准备参评副高。“职称改革让我们这些中小学教师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不仅克服了教师‘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感,更鼓舞了我们的士气和热情。”

  他说:“职称改革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尊重与支持。我必须更加努力地工作,才对得起国家和社会对我们教师的认可与尊重。我和同事们都为自己制定了更高的职业规划,大家干劲十足。”

  目前全省已完成剩余35万余名在岗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过渡,并在全省范围评出了第一批94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016年省教育厅又协同省人社部门顺利完成了全省中小学第二批107名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这些教师均来自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等机构,分布在中学、小学、学前、职教、特教各学段的主要学科,大多数长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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