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国际贸易和科技领域竞争日益加剧、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高端引领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是我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从战略性、全局性视角出发,将培育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作为国家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将以我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核心,揭示培养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展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优化路径,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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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和科技领域竞争日益加剧、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高端引领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是我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从战略性、全局性视角出发,将培育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作为国家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将以我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核心,揭示培养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展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优化路径,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作出贡献。
多种模式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经过10多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实践,我国已经形成知识产权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许多高校堪称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孵化基地”,较具代表性的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包括以下三种。
其一是知识产权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高校重点培养理论研究型、应用研究型专业人才,包括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后)、知识产权管理学博士(后)两类。国内政法类高校多凭借其学科优势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法学二级学科或民商法学下的一个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例如,西南政法大学在民商法项下招收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后)。综合性大学、理工类高校则往往依托其校内丰富的教学资源,在管理学项下培养知识产权管理学博士(后)。例如,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博士课程涉及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五个一级学科,有知识产权与竞争、知识产权与经济、知识产权与管理、知识产权与科技发展四个培养方向,旨在培养应用型研究人才。
其二是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高校宜着重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以满足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实际需求,可以划分为知识产权管理硕士与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硕士两类。知识产权管理硕士的培养模式是在管理学项下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或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项下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招收硕士。例如,重庆理工大学在工商管理项下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设立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方向,主要培养企业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才,以将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研究生培养成为专利代理人作为工作重点。华中科技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则是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项下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硕士点;其中,南京理工大学践行“3+1+2”知识产权创新模式,开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网络工程、电类综合实验等课程,在保证学生具备理工类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侧重培养复合型人才。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硕士可以细分为“知识产权法+管理学”“知识产权法+理工类”和“知识产权法”三种类别。例如,法学基础课和知识产权管理在上海大学的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硕士课程中都占有较大比重;华南理工大学和湘潭大学则分别凭借自身的理工学科优势、数据信息服务平台等,着重培养复合型专利人才。最为常见的知识产权法学(法律)硕士则侧重培养学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或企业法务实践能力。
其三是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是国内较新的人才培育类别,指具有专业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能够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业务的专业人才。例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了培养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以“新时代科技革命与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平台,聘请国际专家全英文授课,并资助其培养的创新型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
建设适应实际需要的培养机制
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高校在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四方面问题。
首先,明确学科定位,厘清培养目标。自教育部将知识产权调整为法学项下的“特设专业”以来,知识产权学科定位便成为有关各界的讨论热点;即便国内知识产权理论界与实务界多番呼吁并开展论证,知识产权仍然未能成为一级学科。现有的知识产权学科定位既不符合知识产权学科的本质,亦对师资队伍建设、人才评价机制等产生重要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高质量人才的培养。同时,不清晰的学科定位势必影响知识产权学科独立成长,也不利于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目前,大部分高校将知识产权人才限定在法学领域,集中培养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在根据生源学科背景、高校学科优势进行差异化培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导致其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未能很好地实现培养学科交叉、知识复合型人才的目标,所输出的人才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同质化且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社会实际需求等问题。
其次,教学培养模式需要更加多样化,课程设计需要更加科学。目前,国内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大抵采用知识产权法硕士培养路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的实践活动不是很多。同时,部分高校还需要更加充分地利用社会、学校资源,搭建多主体、跨学科的联合培养平台,而不是只以“知识产权”之名培养法律人才。在课程设计方面,高校主要是参考法学领域的传统授课方案,在依循知识产权学科特点、生源知识背景、高校科研特色等要素进行创新性探索方面需要更加有所作为。另外,受限于校外合作平台、实践基地等因素,一些高校在教学过程中仍偏重理论讲授,实践教学比重较低且趋于形式化。
再次,人才培养规模较小,国际化专业人才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据南京理工大学费开智博士统计,截至2019年全国有29所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课程,约占全国研究生招生单位比重的3.3%。换言之,现有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模不足以满足市场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当前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政治摩擦、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愈加显现,急需具备国际化视野的知识复合型高层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然而,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发端较晚,开展中外合作、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高校还不多,尚未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
最后,平衡教师队伍结构,建立人才引流机制。师资力量的优劣直接影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在现阶段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中,有法学背景的教师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兼具理工、管理等综合性知识背景的教师却不多,不足以支撑复合型、应用型的授课要求,因而仍然需要进一步平衡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结构。另外,我国一些高校尚未建立合理、成熟的师资引流机制,难以从社会上或其他二级学院引进适格的专业教师,组建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专业师资队伍。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
为了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人才培养路径。
第一,推进知识产权专业一级学科设置。吴汉东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学科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强化知识产权学科建设顶层设计,推进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相关问题的有效路径。为此,需要国内知识产权学者深耕知识产权学科基础理论、专项知识产权学、基础研究方法等,尽早达成共识。同时,可由国内知名高校牵头并推动将知识产权设置为法学门类项下,与法学、政治学等并列的一级学科,以便形成融合法学、管理、科技、理工等知识范畴的知识系统。只有依托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平台,高校才能依循知识产权学科特点构建合理的、多层次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与培养模式,实现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真正满足社会需求。
第二,调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大部分高校侧重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成法治人才,对知识产权学科的特殊秉性认识不足。目前,社会各界已经达成基本共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当是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的法律人才、管理人才、服务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高校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参照系,重新审视、调整培养目标,修订培养方案,依托科研平台和学科优势,培育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等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第三,尽快设立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诚如费开智博士所言,在具备基础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创新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我国可以开展“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历教育,以满足社会实践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学位设置方案,允许高校招收“知识产权专业硕士”,有助于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从研究型向实践应用型转变,也有助于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实际需要,还可以有效减少未来知识产权升格为一级学科的阻力。
第四,构建多主体多平台协同育人模式。知识产权是兼具理论性、实践性的知识复合型学科,很难通过单一主体或平台培养多样化的知识产权人才。因此,须充分运用协同培养理念,组织各项人才培养要素,促进教育模式创新,实现立体化的人才培养目标。鉴于此,应当提倡构建多主体多平台协同培养模式:整合校内教学资源构建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通过合理配置校内教学、师资资源,实现培养知识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目标;搭建政校企实践平台的多主体协同培养模式,锻炼学生的实践技能,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依托创新创业项目平台构建多主体协同培养模式,实现以创新创业项目融合产学研,以深度实践实现专业人才向高层次人才转化。
第五,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课程设计。高校应当尽快调整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适当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理工基础、实践应用等课程的占比;并根据高校学科优势以及人才的知识背景,设计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最大限度地培养具有差异性和突出特点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例如,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根据知识产权就业方向与生源知识背景,开设了具有结构差异特质的专业课程。
第六,建立人才引流机制,优化师资结构。教师队伍是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因此,高校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师资结构,提高“双师型”或具有经管类、理工类等学科背景的教师占比,适当引进知识产权国际化教师,优化师资结构。同时,各高校可以调整人才引流机制,完善外聘教师聘用制度,制定特殊政策引进急需的专项人才。譬如在校内其他二级学院聘用适格的跨学科教师,充实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立校(院)外师资库,创新外聘教师聘用制度与机制,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奠定基础。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构建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研究”(20YJAZH031)、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项目“高层次复合应用型知识产权硕士政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与实施”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