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之前,我浏览由沈阳出版社出版的《沈阳通史·古代卷》,当读到“城名城制”一节时,惊奇地发现作者对沈阳之名有颠覆性解释:以《元史·地理志》所载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 “并两司为沈阳等路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一语。
关键词:沈阳;原著;沈阳城市;出处;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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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浏览由沈阳出版社出版的《沈阳通史·古代卷》,当读到“城名城制”一节时,惊奇地发现作者对沈阳之名有颠覆性解释:以《元史·地理志》所载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并两司为沈阳等路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一语,认为元朝廷在将设于沈州的“高丽军民总管府”和设在辽阳的“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两个机构合并之时,取沈州之“沈”与辽阳之“阳”二字连成“沈阳”这个新名字,成为沈州新地名“沈阳”。并明确提出,在沈阳城市发展史上,1296年“首次使用了‘沈阳’二字”。还说早在1993年,作者就在公开出版的《沈阳城市史》一书中提出了这一沈阳之名“连成”说,即得到了一些学者的支持。
此说颠覆了“沈阳”一名之由来的传统说法,在好奇心驱使下,我查阅了《沈阳史话》《清代盛京城》《清入关前都城研究》《沈阳地域文化通览》 等几本沈阳地方史著作,原来诸书对沈阳名称的由来,都秉承此“连成”说,其依据也都只是《元史·地理志》所载的那句话。“连成”说不仅在学界有影响,在社会上也传布甚广,一些坊间人氏也颇相信此说。
沈阳是因地处“沈水(即浑河)之阳”而得名。水北为阳,是历来我国地名形成的一条规则,是由自然地理特点而来的法则。沈阳地名为“连成”这一新说,令我产生疑问,仅凭一条并无根据的“史料”推想得出的结论成立吗?于是,我想探求个究竟,考证一下元贞二年之前,史上有无“沈阳”之名。
史学考证繁复费力,必须下笨功夫读原著。我从《元史·地理志》提到的相关人、事入手,逐页逐行仔细查阅,果然大有收获:《元史·洪福源传》 载:蒙古汗国窝阔台五年(1233年)“福源遂尽以所召集北界之众来归,处于辽阳、沈阳之间。”同传蒙哥八年(1258年),“高丽族子王 入质……遂见杀,年五十三。后赠嘉议大夫、沈阳侯。”还有《元史·王享之子兀爱因军功累升至“镇国上将军,总管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兼沈阳安抚使”。
从以上三条材料看,作为地名的沈阳,或用沈阳冠名的“沈阳侯”“沈阳安抚使”等官职,其时间都早于1296年。是据此,无可辩驳地说明,沈阳之名绝不始于1296年,至少可以提前到窝阔台五年,即公元1233年。既然如此,元朝廷在元贞二年合并“两司”时,是沿用早已有之的“沈阳”之名来冠名新机构。
沈阳因沈水得名之说,不是坊间人氏的凭空流传,而是见载多种颇具权威性的历史文献,比如:《大元一统志》:“浑河在沈阳路……旧称沈水”;《全辽志》卷一《山川志》“浑河”条:“城南十里……即沈水,郡以此名”;刘世英(清)著《陪都纪略》:沈阳“因沈水以得名”等等。
略翻一下文献原著,就不难发现在《沈阳城市史》行世前,并无沈阳之名是取沈州之“沈”与辽阳之“阳”连缀而成之说,而是由我国自古以来地名形成的特定文化因素,即沈水之北故为“沈阳”而来其名。
“连成”之说虽也是依据《元史》中的材料得出的结论。但仅凭一条孤立的材料得出结论是不可以的,必须原原本本细读原著,搞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所以,读原著要读全、读懂,才能得出正确的、有说服力的结论,否则,所得出的结论往往不是失于偏颇,就是不靠谱,以至以讹传讹,误导世人。
当下,浮躁之风学术界也难幸免,将“辅导材料”“语录”代替阅读原著成了一种倾向。原著,特别是那些经典性原著,是理论创新的基础,舍此,何谈创新?没有创新,何谈发展动力?值此全民大兴读书之风时,要多读原著,精读原著。
(作者系辽宁大学前副校长、教授)
□顾奎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