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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视野中 的认罪认罚从宽
2017年10月25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在《中外法学》 2017年第4期中撰文,立足刑事政策的立场,运用刑事一体化的方法,统合程序法、实体法、犯罪学、政策学等学科知识,探寻认罪认罚从宽的政策定位与根据,期望对该项制度的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刑事政策;认罚;认罪;视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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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在《中外法学》2017年第4期中撰文,立足刑事政策的立场,运用刑事一体化的方法,统合程序法、实体法、犯罪学、政策学等学科知识,探寻认罪认罚从宽的政策定位与根据,期望对该项制度的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从渊源上看,认罪认罚从宽宜首先认定为政策,然后才演化为制度:一是因为其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特别是其中的“坦白从宽”政策)、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关系密切;二是从表现形式看,政策表述简约,甚至较为隐蔽,而制度表现得具体而复杂;三是从位阶上看,政策的位阶高,影响面广,而制度较为具体,位阶较低,且比较符合程序制度的特性;四是从改革实践看,总是先有政策后有制度,政策驱动制度创新,而罕见先有制度后有政策的。由政策演进为制度,比较符合认识规律和逻辑关系。

  从历史传承的角度看,与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最具直接关联性的,当属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遵循的“坦白从宽”政策。从制度或政策出台的现实背景看,认罪认罚从宽应该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直接产物。

  认罪认罚从宽超越了“坦白从宽”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这一基本刑事政策之下的具体刑事政策,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的侧面在新形势下的拓展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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