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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07月21日 13:32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7月15日上午,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马建堂主持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委员(副部长级)兼研究生院院长杨文明,党委委员、副院长陈立、杨克勤、李季出席。

关键词:国家行政学院;问责;条例;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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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上午,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马建堂主持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委员(副部长级)兼研究生院院长杨文明,党委委员、副院长陈立、杨克勤、李季出席。

 

  会上,马建堂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并组织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

  马建堂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加大问责力度,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建堂要求,学院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勇于铁面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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