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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把好“严”字关 防干部“带病提拔”
2016年09月04日 21: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徐业正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带病提拔;干部;党委;党组;从严治党;关键少数;作风;作风建设

作者简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新华社 8月29日)

  干部作风引领干部走向,作风建设对干部干事创业至关重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笔者认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在“严”上下功夫,在“防”上把好关,设好“硬杠杠”,将“带病”干部拦在门外,切实引导干部适应、习惯从严监督管理的新常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档案联审严把关,将“病源”切断。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字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成的,是干部提拔最直观的依据。在提拔使用干部前,应对拟考察对象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进行全方位审查,并汇同纪检、政法、信访、民政、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广泛听取意见,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掌握干部情况。对涂改档案、任职资格达不到要求、档案有污点的干部,坚决不提请、不上会、不研究,从源头上切断干部“带病提拔”传染源,严把提名关口。

  报告事项严考察,对“病症”会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1995年启动以来,腐败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小官巨腐”、“带病提拔”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执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是走过场,不是摆设。领导干部应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不能不负责任的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打折扣、缺斤短两,也不能因害怕监督而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组织部门要把“能上能下”的规定与个人事项报告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核查力度、扩大核查面,从严运用核查结果,做到“凡提必核”“凡提先核”,倒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掌握了解干部日常动态,真实记录干部成长情况,为干部任用提供依据。

  任前公示严监督,把“病历”晾晒。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是落实社会公众对选人用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干部提拔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做到任用程序不打折扣,步骤不乱套,记录不删减。对拟提拔干部的个人信息和拟任职务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坚持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加大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采取干部作风问题举报属实奖励措施,严格执行“带病提拔”责任倒查、一案双查、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对干部是否“带病”进行晾晒。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同步小康的攻坚期和关键期,选拔任用好各地党政领导班子,事关各地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我们相信,只要纪律工作抓得细,监督制度筑得牢,干事创业劲卯得足,定能为民选好官、选对官。

  (作者单位:贵州省黎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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