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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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凡属体系,必有结构。各种制度的衔接规则和联系方式在本质上是个结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仅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要素,从13个方面作出许多新的制度安排,而且描绘了制度体系的图谱,揭示了制度体系的内在结构。结构对制度体系功能的发挥起着独特的作用。从结构的角度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为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打开新的认识窗口,有助于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若干深层次的问题,有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具有科学严密的内在结构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内在结构。结构表征着事物内部各要素的组合方式。以唯物主义辩证法整体与部分关系的观点视之,如果说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各种制度是要素,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则是系统,各种制度与制度体系之间就是要素和系统的关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言,要素与系统之间不是机械相加或简单堆积的关系,而是按照有序和协调原则构成的科学结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历史演进,既充分考量了各种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又科学处理了各种制度之间的组合方式,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具备了科学严密的内在结构。
在这个具有严密结构的科学体系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可以说,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依据,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基本制度是体现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原则和基本理念的制度,是各领域建设赖以运转的主要依据和基本规范。重要制度是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法治体系、党的建设制度等,是推动国家治理各方面政策落实落细的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有机衔接、协调有序、结构严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结构决定功能。三者的协调组合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性,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内在结构的演进
实践决定认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化而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在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演进。
首先,就根本制度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形成并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形成并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互促进、统筹联动,从全局上确立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规划和部署。既然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有了新的认识,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根本制度也会产生新的拓展,覆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等所有领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大论断,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描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赋予上述重大论断坚实的制度支撑,也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等重要论断在制度体系中得到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