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精准扶贫;分类管理;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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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调研时就提出了扶贫开发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的思路。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就扶贫工作做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指示,从而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构想,该构想已经成为我国扶贫工作的方略。其中,分类指导是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研究的角度,可以把“分类指导”及以后提出的“分类施策”“分类帮扶”等要求及相关阐释统称为“分类管理”,对于精准扶贫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精准扶贫过程中进行分类管理的内容
概括而论,精准扶贫的分类管理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宏观层面,是指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指导的思路和原则;第二个层面是中观层面,是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要实行分类施策的政策体系;第三个层面是微观层面,是指对于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要实行分类帮扶的政策措施,即因贫困类型施策。
分类指导。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扶贫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于2014年印发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中提出扶贫“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可以看出,分类指导的原则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精准扶贫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基本要求,因此,随着我国将精准扶贫作为扶贫的基本方略,分类指导成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原则之一。
分类施策。这是精准扶贫政策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其针对的正是传统扶贫方式的“普惠式”“大水漫灌式”的缺陷。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时发表的《携手消除贫困 促进共同发展》的演讲中提出:“我们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都提到了我国精准扶贫要“分类施策”。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阐释,分类施策是指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的政策体系,要在对相应地区每一个贫困人口的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进行精准识别后,通过分析和概括,对贫困人口及致贫原因进行归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施以不同类型的政策措施。
分类帮扶。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阐述和我国的政策文件看,我国建立在贫困类型分类基础上的分类扶持的政策措施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根据贫困人口是否有劳动能力进行分类和施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等政策措施实现脱贫。2016年和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此都有相关规定。第二个层次是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根据其面临的主客观条件的不同,施行不同类型的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携手消除贫困 促进共同发展》的演讲及很多扶贫的政策文件都提出并阐述了5个一批(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分类扶持政策。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了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帮扶政策类型,并对每个类型做了进一步的类型细分,对每个细分类型的扶持政策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