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天,我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纪念座谈会,我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参与基本法起草和咨询工作的委员、中央官员、秘书处人员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贡献,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关键词:香港基本法;基本法;香港;一国两制;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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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梁振英
今天,我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纪念座谈会,我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参与基本法起草和咨询工作的委员、中央官员、秘书处人员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贡献,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经过20年的实践,我想谈谈对基本法在四个方面的体会:权威性、全面性、务实性和生命力。
权威性方面: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订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性法律,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国上下,包括香港,都有责任认真和全面地遵守和落实基本法。基本法的权威性,也体现在它严谨和细致的起草过程中:历时将近五年,在香港广泛地征求意见,吸纳了社会各界别和各阶层的意见,而且先后两次就征求意见稿和草案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咨询。
全面性方面:基本法不仅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针以法律形式订明,而且在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以及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民生、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各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宪制文件。
务实性方面:基本法的条文切合落实“一国两制”的实际情况,务实性强。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实质性任命权。香港是一个特别行政区,并不是主权国家,因此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选举,只可以和一般的地方政府比较,而不可以和主权国家比较。在民主国家地方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没有类似香港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全面的财政支配权,自治权较香港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是由于中央的额外授权,所以中央保留了对行政长官当选人的任命权。这是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因应香港的实际情况而作出制度设计的例子之一。
生命力方面:基本法实施20年来,验证了“一国两制”的可行性和强大生命力。例如基本法第111条规定的“一个国家”、“两种货币”,当年就有不少人担心是否可行。事实证明,“一国两币”不但是可行的,更让香港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中心,为人民币的国际化、为国家的金融改革贡献力量。
“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更体现在香港“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上。
我国是全世界发展最快的主要经济体,国际地位也不断提升。在“一国”下,香港更得到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因此相比起外国城市,香港有明显的“一国”优势。我们能够乘搭国家发展的快车,也能够积极参与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包括“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