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是伟大时代的非凡创造。
关键词:基本法;一国两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伟大事业;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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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朋友们:
20年前,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实施。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实现祖国统一,从而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一件大事。从那时起,香港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纪元,香港同胞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国人的尊严和荣耀,共创香港的光明未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回顾“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总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坚定推进“一国两制”伟大事业的信心,继续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面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刚才,梁爱诗女士、宋哲同志、梁振英先生、马兴瑞同志、谭耀宗先生、韩大元教授结合各自的工作与经历,从不同角度,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谈几点认识和意见。
一、深刻铭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和实施的不凡历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是伟大时代的非凡创造。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起始,我国开启了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面对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三大任务,邓小平同志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以共产党人的宏伟气魄和非凡胆识,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并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开辟了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崭新道路。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宪法规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现了“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这部宪制性法律把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确定下来,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下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规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以及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等。当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这个基本法很重要。世界历史上还没有这样一个法,这是一个新事物”“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够真正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科学地解决了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与个别地区实行资本主义、中央拥有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获得高度自治的授权等一系列复杂问题。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它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创造性杰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充分凝聚了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工作。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来自内地和香港各方面的人士和专家组成,其中香港同胞占了很大的比例。为更广泛地征集民意,在香港还成立了包括社会各界代表及有关外籍人士在内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被誉为“香港有史以来最具规模和代表性的咨询组织”。同时,起草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全文公布基本法草案,面向香港和全国各地广泛征询意见,仅从香港方面就收到近八万份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凝聚共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对载入基本法草案的所有条文、附件和相关文件,都采取全体委员以无记名的方式逐条逐件进行表决,需三分之二多数赞成才能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条文中几乎每一处文字和标点符号都是经过反复讨论才最后敲定,以至整部法律起草时间长达四年零八个月。正是在这样全面、细致、深入的民主协商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得以兼顾,各方面的共识得以凝聚。形象地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是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群体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内地与香港的最大公约数。这个最大公约数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